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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猫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迷途屋  作者:寄秋 书号:16876  时间:2016/4/23  字数: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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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斯叔叔,你开这间店很森喔!你卖鬼是不是?鬼里鬼气放着鬼音乐,你冥纸收不收?我叫些好兄弟来捧捧场,包管你天天高朋满座,收钱收到手软,来到了下面铁定是大财主…”

  喝!我闪,没打到。二十几年的相处可不是假的,他由小表变成了,想暗算他没那么容易,人是会随年纪的增长而长进,绝不可能老像小时候一样动作迟缓。

  铿!铿!

  啊!话收回,他错了,姜是老的辣,他被老家伙骗了,他使诈找帮手,他要提出严重抗议,老欺少不要脸,会娶不到老婆。

  摸着被弹珠弹中的后脑勺,已长成卓尔青年的云清霈恨恨的瞪着他喊一声叔叔的中年男子,态度像孩子似的不甘心遭到偷袭。

  “什么鬼音乐,小孩子不懂事不要说话,这是我们巫界的巫乐,如同佛教的佛经,有清心静魂的作用。”使烦躁的人心得到平静。

  他挤眉弄眼的指指自己的身高“巫斯叔叔,我这个子还叫小孩子吗?发育也未免太好了。”

  老婆都拐到手了还叫他孩子,那哪天孩子蹦出个孩子又叫什么,大小孩一起手牵手去踏青,提着野餐盒边唱快乐颂。

  呵--那很驴耶!一点都不庄重,不符合他一族之长的身分。

  一想到此他就哀怨了,想他诈的老爸当没几年的云氏族长,一句要陪老婆去德国看小舅子就把重责大任丢给他,与他亲爱的继母双宿双飞逍遥去,全无顾及儿子的“年幼无知”虽然那年他已年满二十。

  然后逛完德国又去美国,听说他一样下负责任的亲妈约他们去大峡谷游玩,顺便看看荒野上的大野牛,借口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

  一晃眼他们竟然跑去非洲大草原和犀牛赛跑,一下子又出现北极与白绒绒的北极熊比赛捉鱼的技术,两个大雪人根本玩得忘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小孩”

  以前科技不甚发达的时候只寄几百张相片来炫耀,一来宣告他们尚在人间,二来故意表现他们的自在惬意,以“惋惜”的口吻抱歉他不能同行。

  现在可就神气了,直接由卫星视讯传送,两道恩爱非凡的身影在樱花树下吃樱饼、喝清酒,落英缤纷衬托出那碗冒着热气的拉面有多么美味。

  真是太没天良的父母,两人世界过得优游轻松,却从不考量儿子的苦处,责任一放海阔天空。

  “少嘻皮笑脸打马虎眼,地扫干净了没?”果真上梁不正下梁歪,他也有不正经的潜质。

  嘴角一,清逸的脸庞出一丝无力。“巫斯叔叔,我不是来打杂的,请不要把我当免费的小弟使唤。”

  以他现在的地位多得是跑腿的人,用不着他纡尊降贵亲自动手,除非事关他亲亲老婆。

  “那你来干什么?吃了撑着没事干,当门神嫌碍眼,扫个地又碍手碍脚,我实在看不出你有什么作用,活着当废料实为父母的不幸。”他还是小小的比较可爱,人一大全变调了。

  厚!有够毒,他为自己默哀…三分之一秒。“我来冲人气嘛!免得你们生意萧条,门可罗雀。”

  瞧!他多有心呀!长辈开店特来捧场,还不忘呼朋引伴带些鬼来消费,就怕他们勒紧皮带喝西北风,年纪一大把还两袖清风。

  云清霈的眼角扫向被一群年轻女子包围住的“店主”视线不自觉的落在那只他曾拿来骗美眉的银戒上,雷米尔的指环实至名归的回到原主人手上。

  “我看你是别有用意,小心眼睛看到筋,我没法向你们云氏一族代。”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

  他干笑的呵呵两声。“好奇嘛!一直只见大名不见人影,难免心的想一睹庐山真面目。”

  好吧!他是小人,他承认,二十年来老听那个鬼魂女挂在口中,念念不忘的不肯去投胎,怀念的眼中有着令人心疼的悲伤,身为凡夫俗子的他当然也要凑上一脚瞧瞧。

  其实这些年巫斯叔叔一直不放弃寻找往返过去与现在的时问路,但时间一长大家早不抱任何希望了,以为他终其一生就这么过了。

  没想到皇天还是长眼的,不辜负为朋友两肋刀的有心人,让他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意外发现另一条“时间路”顺利的把失魂落魄的失心人拉到现代。

  雷米尔的指环是一则传说,它成就了两对有情人的结合,也打造出爱情的传奇,叫人不由自主的为这则未完的故事动心,想看看是否有美丽的结局。

  再怎么说他也很关心童年玩伴的“幸福”毕竟她陪他度过不少欢乐时光,对她倾心所爱的男子是一名什么样的人,他始终放在心头上猜测着,期望有一天她的爱人能与她重聚。

  他算是任重道远、情深义重了,百忙中还空来一窥究竟,聊表一下朋友之情。

  “现在看到了,你可以走了,大门的位置在你左手边别走错了,不要占空间影响我们刚开幕的生意。”巫斯咒语一念,将他身后两只张牙舞爪的鬼镇入黄符内。

  “哈哈…真幽默,巫斯叔叔的冷笑话越来越冷了,你也有你的中年魅力在,不必在意锋头被人抢走了,我一定你到底。”背影颀长,黑发过肩,就不知长相如何。

  巫斯却眼一沉,声音也转冷“我说的不是冷笑话,你这张不知轻重、口无遮拦的嘴给我闭紧点,我可不想听见你说出一些不合宜的话。”

  发长及的巫斯并未见老态,一头白发依旧吸引不少女人目光,只见成并未横生皱纹,给人的感觉大约三十岁左右。

  他还有个“年轻欧巴桑”杀手的外号,举凡瞧过他模样的年轻妈妈都会上他,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都想对他投怀送抱。

  可惜他志不在此,在经历好友对爱的可怕执着后,他对其是避之唯恐不及,敬而远之,不让自己被爱情那魔物上,因此摆着一张冷面孔示人,只差没挂上“生人勿近”的牌子。

  “什么叫不合宜的话,麻烦叔叔解释一下,我不太能理解。”古人讲话太深奥,他需要一台翻译机。

  巫斯冷冷的一瞟“譬如留声机和荷米丝。”

  “喔!是鬼魂女…咦,不对,为什么不能提起她?他不是一直在找她?”从过去找到现代,不停不停的找寻他的爱人。

  “重点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巫斯没好气的说道,意兴阑珊的直想打发他走,省得他说错话。

  “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她,他们不是相爱至深?”云清霈有故意搅局的意味,同样的故事他早听上百回了,连这会抛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

  “为什么、为什么,你从小就喜欢问为什么,你就不能安静一秒钟别来烦我吗?相爱不一定相守,有时分隔两地也是一种爱情。”

  自我牺牲的爱情,他在心里想道。

  “相爱不相守怎么叫是爱情?!他寻寻觅觅的找寻,她躲躲藏藏的痹篇,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也碰不上面,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在玩哪门子的捉藏。”只会叫看戏的人在一旁干着急。

  “因为雷米尔已经忘了荷米丝是谁,就算让他们碰上面也无济于事,只会乎添更多的伤心和无奈。”对他们而言是一大伤害。

  “不试试怎知他是真忘了她,也许他只是一时没能想起来,困在混沌的记忆中。一真爱不会受限魔法的框框里,它的力量大得惊人。

  “这…”他倒没想过这一点,一味的担心他们会伤了彼此。

  云清霈诡笑的以肘顶顶他的肩膀“巫斯叔叔,以你无上的巫术难道解不开雷米尔的指环上的桎梏吗?”

  推别人去死一点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反正古人早该作古了,早死晚死都是死,何必留名青史。

  “以生命布下的血咒哪是说解就解得开的,就算解开又如何,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一生,一死,这是无可挽回的结局,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所以荷米丝宁可忍受相思之苦也不肯见她爱逾生命的情人,情愿从他记忆中彻底消失,甘为影子无声无息,只愿他有个重新的人生。

  只是世事难以顺从人的安排,即使脑子里已经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但深深爱过的感觉仍留在心中,让他苦苦追寻那一段遗落的过去。

  雷米尔的苦他知道,但他什么忙也不能帮,只能看着他们两人同时被爱折磨,默默的希望他们能早从爱的泥淖解,两两相忘。

  “为什么不可能,巫斯叔叔不是很厉害…吓!卑鄙,你用人骨丢我。”哼!小人招数,趁人不备。

  巫斯冷笑的勾起“用大骨腿扔你还算客气,都两年了,你把人给我搞丢了两年整。”

  他还没找他算帐,一天拖过一天敷衍了事。

  “嘿!包正,那不是人是鬼,还有,你有付我保管费吗?鬼爱到哪里就到哪里,我哪管得着。”他长得像灵界管理员呀!

  专管孤魂野鬼。

  “通灵御鬼是你们云氏一族的专长,身为族长的你更是不遑多让,真要有心去找何愁找不到。”荷米丝和留声机的不知下落令他颇为忧虑。

  她的身体渐透明,仅存的力量也在消失当中,他不知道她会遭遇何种事,或是完全淡化了,叫人为她感到不安。

  再说,就算她不在了,留声机也应该在,它是实物不会幻灭,拥有四分之一义大利血统的留声机保护者,以及狂热荷米丝传说的追踪者应该会找到它才是,不致至今音讯全无。

  笑得很心虚的云清霈汗颜的垂下双眸。“冤枉呀!巫斯叔叔,我有很认真去找,甚至拜托『亲朋好友』四处查探,可是他们给我的消息是没有消息。”

  御鬼的天赋的确很好用,但是也要是鬼才可行,他的能力虽强也有限,无法面面俱到的达到他的要求,鬼生鬼灭不在他的掌控之中。

  “没用的小表。”巫斯冷嗤一声。

  厚!人身攻击,他不服。“那巫斯叔叔最行了,发挥发挥你的神功让我瞧瞧。”

  他不信他的本事高过他,三、两下就能把鬼找出来。云清霈有乃父风范,阴险的把问题丢还给瞧不起云氏本领的巫斯。

  “你…”哼!捉他痛脚,真是讨人厌的臭小表。

  “嘿嘿!别用眼白的地方瞪我,我胆子小怕作恶梦,你是巫师耶!随便作个法扎几个草人不就得了,比我大费周章请鬼找鬼省事多了。”

  他的时间是用来抱老婆的,鬼魂女硬是不搭理他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纯粹是看热闹的人,一出戏拖了二十年还没打上剧终。

  忽然,云清霈低声音搭上巫斯的背,没大没小的和他咬起耳朵。

  “巫斯叔叔,我们可不可以情商那位伟大的魔法师叔叔出手相助,毕竟是他生死与共的情人,要他出点力不为过吧!”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摆着不利用只会生锈成古董,纯然观赏用。

  “什么情人?要我帮谁的忙?”

  充满磁的低沉嗓音蓦然响起,不带感情的低问,

  “嗄!魔法师叔叔,就是要你帮忙找荷米丝…”啊--他…他就是鬼魂女的…那个…

  这…未免俊美得不像人…呃,完了,巫斯叔叔的表情好难看,好像有人丢了一把屎在他脸上,他准备将“凶手”成一粒粒贡丸大小的丸子。

  而他刚好是那个凶手,齿链不密。

  现在转身而逃会不会丢人现眼,他还打算多活几年,让云家的子子孙孙千秋万世,开枝散叶危害人间…不不不,是造福人群。

  年纪大的人一定有重听,这位魔法师叔叔千万别耳力太利,他什么都没说,真的,他举双手双脚发誓,他没说出那名字。

  荷米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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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米丝…荷米丝…好熟悉的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既遥远又近在我心中…荷米丝、荷米丝…”

  为什么他就是想不起来呢?脑子一片空白像荒芜的沙漠,不见绿洲,不见骆驼,不见市集,只有飞舞的黄沙和炽热的太阳。

  有些他记得的影像全然蒙蒙眬眬,明白心里有个影子却老是想不起那个人是谁,忽明忽灭的在梦中跳动,近得他几乎可以闻到淡淡的幽香,可是一醒来什么也没有,依旧是两手皆空。

  他不懂为何一想起没有面孔的身影便心痛不已,鼻头发酸好不孤单,四周的空气是冷的,少了一丝使人温暖的暖意。

  他的世界是结冻的,冰封在远古的记忆里,不论过去或未来,他找不到被他遗忘的容颜,心的黑正在将他没。

  知道自己爱着一个人,一个有春天铃兰花笑声的女孩,四季随着她的美好而转动,变化出美丽的七彩颜色。

  可悲的是他忘了她是谁,连残存的回忆也不曾留下,棉絮一般随风飘散,沉寂在蛮荒又古老的岁月里,从他的生命中淡化。

  哀伤的眼底有着深沉的悲痛,遗忘过往的黑发男子有张鬼斧神工的俊美脸孔,五官深邃十分立体,微微散发欧洲贵族的忧郁。

  “荷米丝是谁?为什么我听见这个名字会全身战栗,好像它对我很重要?”他好久没有这种近乎情绪的感觉,血在奔动。

  “你听错了,是荷叶包的米丝,粽子的一种,官田一带的名产。”谁晓得有没有那玩意儿,竹叶包米叫粽子总没错。

  “不,我没听错,你在隐瞒什么怕我知晓?”巫斯在说谎,他看得出来。

  呿!还是一样的精明,眼利如鹰。“好吧!我是瞒了你一件事,荷米丝是一个女孩子,她很喜欢你,想进一步跟你交往。”

  巫斯半真半假的道,故意转移话题模糊焦点,一只手拎住想开溜的云清霈后领,待会他再跟他算帐,闯了祸休想若无其事的离开。

  这小子太爱玩火了,每次点了火就想走,天下没那么便宜的事,该让他受点教训。

  “拒绝她。”他没有心,他的心早就死了。

  一听他坚决的语气,巫斯心头的一颗大石暂时放下。“不尝试认识对方吗?那是个好女孩,对你的感情相当真诚,错过可惜。”

  “没必要。”无情的人何必多情,再好的女子也敌不过他萦绕心中的那抹倩影。

  “怎么会没必要,多接触人群才能走出你封闭的世界,你需要谈一场小小的恋爱,把你的心找回来。”他太寂寞了。

  但不要太烈的爱情,一次的生死相许已是他承受的极限,淡淡的,不必太浓烈,如饮水一般即可,醇酒般的热恋很伤身。

  他的眼冷然像一潭死水。“我已经照你的意思开一间店,停止漫无目的的游走,我认为足够了。”

  人,只是会移动的布景,乏善可陈。

  “不够,『途屋』只是开始,我要你真正把心放开,重新接纳不同的生活。”是到了该改变的时候。

  “办不到。”他找不到他的心。

  “你…”很难不被他气得抓狂的巫斯怒视着,为他的死硬脾气感到头痛万分。

  途屋本质上是贩售魔法和巫术的商店,他们两个“古人”并无一技之长,电脑不通,不懂现代科技,无文凭在身无法工作,又不愿看人脸色,屈于人下,除了自行开店外别无他法。

  巫术不能喂鲍肚子,魔法不能滥用,在可允许的范围内,他们听从云中岳的建议出卖他们能提供的法力,让人们轻易的以金钱获得他们所要的。

  途屋销售的商品并不多,但足以应付精神生活贫瘠的都会男女,从卖出第一只福袋起,口耳相传的灵验度已为他们招来不少客人。

  开张不过半个多月,赚进的金额已超过上百万。而他们的商品以价制量,不是每个人都买得起,大部分人只是进来看一看,真正买得下手的并不多。

  其中以愿望袋最抢手,一次只能盛装一个愿望,也只能买一次,价格不高却保证一定实现,但心愿不能超过己身以外,否则便失去效用。

  店里还有能让自己听见心中声音的心符,和不管是谁一躺上去便美梦不断的美梦枕,以及让人如身陷虚幻空间的幻境石,每每令购买者惊奇不已。

  这里有巫斯为你看前世今生,排命解惑,不论你信或不信,他收费的价格因人而异,有时是天价,还不见得为人排解,有时分文不取替人除秽去污,端看他心情。

  来店消费者以女客居多,而且手笔之大令人咋舌,她们不外是求幸福和美貌,想要是如何捉住男人的心和留住青春的尾巴。

  但是不可否认的,里头的男子也是吸引她们目光的重点,其他倒在其次,女人的弱点在于受不了男的引,以及想抚平男人眉间细纹的母爱。

  “雷米尔,你一定要这么难沟通吗?我只是要你张大眼睛看看这个犹可取的世界。”尽管乌烟瘴气,物,它仍是美丽的,充满未知的希望。

  眼前俊美无俦,彷佛恶天神般的俊拔男子便是指环的主人--雷米尔,也是荷米丝倾其一生所深爱的魔法师情人,她的血所困住的途灵魂。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多谢关心。”雷米尔优雅的举起手轻拍,巫斯拎着人的巨掌顿时一松。

  得到自由的云清霈反而不急着离开,一脸兴味的看向一个比一个冷淡的“长辈”赞叹造物者雕琢出完美的人种。

  雷米尔的确美得令人叹息,大卫雕像的力与美尚不及他的百分之一,米开朗基罗肯定懊恼没早遇见他,否则他将会留下旷古绝后的佳绩。

  “你干么对这小子那么好,他一肚子坏水不怀好意。”都几岁了还扮鬼脸,真幼稚。

  吃味呀!巫斯叔叔,我人缘比你好是事实,千万别太沮丧,下次我带个面具让你遮丑。他出两拂白牙,咧嘴I笑,

  “我有话问他。”

  一听他有话想问,两人的神情立即紧绷,一个发出警告的怒视,一个收起嘻皮笑脸正襟危坐,生怕又说出“不合宜”的话语。

  “有什么好问的,我来这世界已经二十年了,有哪里不了解可以问我,他除了会捣蛋外别无长处。”快走,别再逗留。

  收到巫斯眼中传来的讯息,不情不愿的云清霈脚一抬,嘴里嘟囔着被污蔑的埋怨,堂堂云氏一族的族长让人看轻了,他哀怨呀!

  “我需要的答案你不会给我,而我不想在一团雾中打转。”等待太久了,他哭泣的心也会怒吼。没人看见雷米尔做了什么,他只是眼一垂扬手一挥,脚举高的云清霈像是被钉住一般动弹不得,身子被一股无形的力往后拉。

  他惊讶的想着,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法吗?真是太神奇了。

  嘴一撇,表情微拧的巫斯轻哼一声“我是巫斯,我知道什么对你最好。”

  “你的认知和我的认知有所误差,你们谁要告诉我荷米丝是谁?”他的小伎俩瞒不了他。

  两张错愕的脸同时一怔,视线一对说不出话来,他们以为已经成功的转移他的注意力,没想到只是自己的空欢喜,他敏锐的双眼让人无所遁形。

  叹息声使沉默的气氛显得诡异,人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却没人愿意开口,这个问题太沉重了叫人无法负荷。

  “真的有荷米丝这个魔女对不对,留声机在哪里?我出高价购买。”哈!找到了、找到了,终于。

  一道轻快的女音打破一室的沉静,顶着一头微卷偏棕栗发的女孩挤进三人之中。

  “等一下,留声机是我的,你别想跟我抢。”吓!差点被她捷足先登了。

  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长腿一跨,抢先一步往气呼呼的女子面前一挡。

  “姓阙的,你干么老是魂不散,我走到哪里你跟到哪里,你不累呀!”真是讨人厌的背后灵,甩都甩不掉。

  “我亲爱的雀儿妹妹,你怎么不说我爱慕你已久,舍不得和你分开太远。”阙天笙似笑非笑的睨着她,仗着身高让她闯不进男人圈。

  脸一红,忿忿然的米子芙用力戳他的口“让开,好狗不挡路,你别想趁机调戏我。”

  可恶、可恶,什么都看不到,他存心和她过不去,仗高欺人。

  “不,你误会了,我是真心喜欢你,尤其是红扑扑的可爱小脸多像芭比娃娃,叫我好想捏一捏。”说完他当真两手一掐,拉扯她粉红脸颊。

  最恨人家形容她是真人版的芭比娃娃,吃痛的米子芙毫不客气的踹他一脚。“去结冰的地狱反省反省吧!我是带剑的雅典娜。”

  “噢!最毒女人心…”还真踢呀!想害他残废不成。

  抱腿一跳的阙天笙苦笑的出空防,小小的身影趁隙低身一穿,顺利的突破他的阻拦。

  头一抬,她还来不及开口说第一句话,入目的俊容让她猛了一口气,下巴一掉差点如花痴般出口水,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俊美的男子。

  和他一比,银发银眸的阙天笙只是一颗会跳动的豆子,还不配称之为一个人。

  “喂!我的雀儿宝贝,请别看男人看呆了,我还在这里。”铁臂一伸,吃味的“豆子”一把将她搂入怀中。  WwW.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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