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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猫小说网 > 热门小说 > 记忆裂痕 作者:kingrdm888 | 书号:18671 时间:2016/9/1 字数:5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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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即起,洒扫庭除。这本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然而今天,这个明媚的周末早晨,我起身后,望着身后睡的的丈夫,却感慨良多。昨夜是怎样劳累地睡去已不再记得,但之前的一幕幕如看过的电影,真切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此时心情更是难以平复,我很难相信,昨夜那个放形骸,疯狂无度的女人是我,你楚天羽的子,我陷入一阵迷茫…我从来都是个内外兼修的美丽女人。虽谈不上有琴棋书画的全才内恃,又不及倾国倾城的红颜绝,但也同时拥有魔鬼的身材和充满灵的眼神。而且在这物横的花花世界里面,我也从来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物质女人,一直觉得女人在面对金钱时,应该高傲一点,淡然一点。为此,我择我所爱,也爱我所择。 并从心底,一直觉得自己很幸福,家庭和事业都很美满。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年前的一场意外车祸,万幸地让我存活下来的同时,却使得脑部受创,失去了几年的记忆碎片,让我的记忆层出现了裂痕,很早的事情虽还记得,而近几年发生的事情反而模糊不清。但能如此横祸之下,还能保得全骸鲜活如故,也就不自叹红颜薄命了,相反,我倒觉得自己应该学会感恩,如今近一年多来,我只能靠在丈夫给的我些许提示,去逐渐适应环境,找回原来的自己。 但是,在丈夫的耐心提示中我竟然发现自己是这样一个如此开放的女人,不知是天羽的暗示有他自己的用意,还是我骨子里面的潜质,我总是在那种气氛下沉醉其中,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最终情纷飞。但在我的记忆中,早年的时候,我是个家教非常严格的女孩,父母在我初高中时严我谈恋爱的,上大学后认识楚天羽,也是我的第一次恋爱,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结发,在我的记忆中,好像也未曾有过出格的事情,我自己回想,也想不出什么意外之事,莫不是选择地失去某几个时间段的记忆?不是吧,我仍然认为那阵自己是一直守身如玉的,虽在婚前失身给了天羽,也属情愿甘心。 当然,这是我残存的记忆。也许真在那些失去的记忆当中发生过什么?想到这些我就有些头疼。最近在做的时候,应该说活动后,偶尔我会在事后质疑自己的怎会变得如此,在精神上有些排斥的同时,却在体上又无法抗拒,抗拒本能,抗拒丈夫,于是我便只好,跟着身体的感觉,望的脚步,顺从着自己的丈夫,将疯狂继续着。最近几天,我在一个隐蔽的抽屉里发现了自己许久未见的老记本,这也许是我找回记忆重归自我的另一条捷径了吧,我不知道。但是记本的事情我没有告诉我的丈夫天羽。 我来到书房,看见书架上的一架sony的dv放在一本书上,那本书的封皮我很熟悉,是李银河的《恋亚文化》,丈夫曾经推荐给我看得一本书,记得一个哲人曾经说过: 甜蜜的爱情可以在望的驱使下轻易变成恋狂。 现在回想起昨夜的疯狂中,天羽他们确实拿了这架dv在一旁拍摄。我当时只是记得有人拿过dv,后来我便沉浸在中,没在留意那些细节,是谁拿着dv,谁来做dv的主角,抑或dv是在支架上,大家都是主角,都不得而知,只是在那段时间里我只是在本能的寻找自己的快乐。 我还是打开了dv,一幅靡的画面立时出现了: 一个几乎全身赤,穿着黑色透明网孔丝袜,带着恋项圈的女人,像只狗母一样爬行着,被天羽牵入卧室,从dv的拍摄角度来看,她的笑容而美丽,完全足以去任何雄的心窍,那雪白的部和房在dv屏下泛着耀眼的白光,妖动人,而由远及近的镜头,特写出肤如凝脂的光滑,细腻,受过男人滋润的妇少风韵一览无余。转过身,背影的画面竟然有一尾巴状的按摩在她的腔内,肥美的雪上留有些轻微的红色指痕…(我快进了一下dv,那个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这画面简直难为情死了)我被天羽和另外一个熟悉的身影夹在中间…热烈的在吻,游走的手在摸,缤纷的头发在空气中摇拽,望的气氛那样糜重。那两张熟悉而陌生的脸上下穿梭,啃噬着我的身体,每一寸肌肤…两只硕大的物,分别占据了我的两个体腔,还不停地做着活运动着,我的长发被天宇从背后猝然拉起,我的身体不可思议地扭曲着…我能够感觉,画面上的我恍然在颤抖。 这就是天羽常说得,双龙捣凤吧,我关掉dv。有些失落。 这是我原本想要的爱情吗? 灵魂在何处,不知所系,情感在纷飞,不知所踪。 我找不到答案。 看丈夫还未醒来,估计还要睡多时。良久,我走到书房的桌前,翻出那本刚刚找到诉说心事的老记本,随意翻看着。我这多年来养成写记的习惯,一直保留着至今,即使在这个老记本找不到时候,我又拿了一本新册继续自己的记。我很感谢我的丈夫天羽,我之所以有这个记记的习惯,是他给了我一定的空间,让我可以在心灵深处除了和他的那些亲密之外还保留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绿洲,茂盛,繁衍。 7月2今天的天气很闷热,公开课也很无聊,每一节都那么多人,我还在后排坐着根本听不清老师讲得是什么,你说那破老师声音还那么小,后面的同学哪里听得清楚嘛。本来前面有个同班同学旁边的人离开后有个空座,我的同学叫我过去,还被一个穿蓝色夹克,油头粉面的家伙抢去坐了,那个傲慢的男生一点不绅士,也不知道给女同学让让座,鄙视他,强烈鄙视。 跟他理论几句,他竟然说我无聊,别再纠他。真是太气人了,可恶的家伙,我记住他了,咱好歹也是个学生会的干部,以后千万别让他犯在我手里,我一定不会让他好过的。 7月9虽然我也是学生会的骨干,但文学社却一直是我想参与的学校社团,能够在校刊上发表一些自己的文章,那真是件很光荣的事情,在那些跟男生卿卿我我的女生面前也有面子,咱单身不是没人要,是白雪,曲高和寡,咱这金镶玉岂是一般型男所能企及得了啊。一般须眉自然不入姑的法眼。 但今天在文学社投稿时我却再次遇到了他,那个可恶的楚天羽,他还是穿着那件蓝色的破夹克,还立着领子,着装好是奇怪。想不到那天跟我发生冲突的那个长得冠冕堂皇的家伙,竟会是副社长,好大的官威啊,我的稿件让他来审核真是郁闷。看来他要公报私仇了。哎,天妒英才啊。 7月13今天,那个傲慢的楚天羽去我们班里找了我,说这期文学社的活动校刊-鲁园第十五期,我的作品《海的女儿》被取上了,他还说很喜欢那我在诗歌中塑造的那个伤感的故事。还读给我,令他感动的那一段: 我是何以忍心用姐妹的刀割破你的膛来换取你心脏的一滴鲜血那一滴可以鱼尾化腿双并让你爱上我的鲜血于是在你醒来前我化作阳光下美丽的泡沫…无悔的笑着伤感的离开他很动情的读着,竟有些伤感,真想不到,傲慢冷漠的他还是有些人情味的。也许是我离他距离较远,有些偏见?呵呵。我还真不知道,但此刻我觉得,这个男生在我心中的样子开始变得和蔼,而不是那么傲慢。 7月19学校虽然放假了,但很多同学依然留在校没回家乡,学习和课余生活仍是十分丰富,这不今天年组还组织了暑期篮球比赛,楚天羽也没回家乡,想不到一向附庸风雅文质彬彬的他,居然还喜欢篮球,呵呵。他来找我,要我去作他的亲友团啦啦队,还真是有点害羞啊,小梅这丫头总是取笑我,说我和他有一腿,这个死丫头,现在越来越贫嘴了。 篮球场上看到他带球上篮的动作还真是蛮帅的,看到他突破进球的一刻,我忍不住喊了出来:楚天羽,加油。弄得对面的男同学都侧目看我,有的还在吹口哨,真是难为情。那个楚天羽竟然还一脸得意,真是坏死了。 7月28还是放假好,多些自己的时间,可以多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我洗过衣服,我在图书馆看了半天的外国名着。 今天吃完午饭,我走回宿舍,看到了楚天羽,他竟然和小梅在校园的宿舍区旁边的凉亭里面亲密地聊天,在远处看着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我的心理很不是滋味,他们不是在约会吧,我本想过去抓在的,后来想想自己和他也没什么关系的定嘛,索顺其自然了,这个楚天羽真是风成。他们居然这样,我有点伤心。虽然是我最好的女朋友和我有点喜欢的男生,他们怎么这样啊。 回到寝室,思前想后,我下决心了,决定再也不理这个傲慢的家伙了。一定是他勾引小梅的。小梅的脾气我还是熟悉的,她是不会抢人所爱的,只是为人有耿直,多些善良。一点不像班里那些整天攀比穿戴的城市女孩,如果小梅真的喜欢他,我真不敢想啊,那,那我就退出,这样我至少还有一个朋友。哎,只是我的生活又归于平静了,哎,花谢花飞飞漫天,香消红断有谁怜爱,呜呜…7月29误会解除了,今天天气还是那么晴朗,原来楚天羽居然偷偷找我的室友小梅,打听我的个人情况,除了文学还有什么爱好,喜欢什么东西,喜不喜欢吃零食,还有我的生日。这个家伙也真好意思去问。哎,服了。也就是小梅对他印象也不错,要不然,才不会告诉他。小梅这丫头,把组织给出卖了,呜呜。 小梅回来果然又取笑了我一番。 9月6最近开学了。但是大家还都沉浸在放假的气氛中没找回紧张的感觉。 今天是周末,晚上有学生主题舞会-《请跟我来》 晚上的人确实很多,很多女生都直接应男生邀请而来,即使落单,也多数都很快有舞伴相邀,我却一个人,被同寝的小梅丢在一边,孤单一人,也许是我平在学生会颐指气使的惯了,那些男生反而对我有些惧意?无人理我。 这时我又看见了他,楚天羽,他还是老样子,一副从然自得的闲适。 他缓缓的走过来,轻声对我说:我放下我的傲慢,你放下你的偏见,如果你愿意,请跟我来。 我缓缓的伸出手…耳边音乐适时的响起,苏芮、虞戡平那熟悉而磁的声音立刻沁入心扉: 我踩着不变的步伐是为了配合你到来在慌张迟疑的时候请跟我来…我带着梦幻的期待是无法按捺的情怀在你不注意的时候请跟我来…这音乐歌词好美,真得好像为我们的再次不期而遇做情景独白。灯光飘忽不定的人群中,我牵着他的手,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心跳和紧张。连手都有点抖,怎么会,他怎么会紧张那?我有些不解,真的不像那个一向以从容自居的楚天羽,难道他…我脸上有些烫,但心理却是甜甜的。 9月12今天是周末,在他的提议下,我们相约一起去公园看紫薇花。 一路上,我感觉天气宜人,拥着他的感觉很温馨和安全,我真希望天天和他在一起。有诗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倒觉得,两情若要长久时,须常在朝朝暮暮。 公园的紫薇花开得很是灿烂,天羽欢喜地看了看紫薇花,又看了看我,然后一脸严肃地告诉我:紫薇花,这种美丽的植物,花期每年七月到十月花开不断,遂称百红,也叫满堂红。喜光旱,而惧水涝。还可入药,有活血,止血,解毒,消肿之功用,宋代和明代还有诗人作诗赞过…我像只小绵羊一样安静的看着他,聆听他的每一句话,他的声音真好听,我喜欢他娓娓道来的一切。他真的很渊博,让我暗生钦佩,要知道学校里能让我佩服的人并不多的。 他还那样柔柔地对我说:紫薇花这种在阳光下喜欢绽放美丽的性格,很像你,你知道吗?当我在那次篮球比赛时看到你为我加油纳威的时候,人群中我觉得我的眼中只看到了害羞的你,那时我就爱上了你。 天羽还对着紫薇花树送我一首喻花于我的小诗: 秋来夏去展翠华,百红彤醉酒家。 平生自喜曝,谁人雅俗胜与她。 天羽的眼睛一直看着我,嘴离我原来越近,我一阵触电的感觉席卷全身,我出了自己初吻…我知道,我恋爱了。我喜欢这种真切的感觉,感受到自己为爱而存在。 我翻过这前几页,抬起头,凝思了片刻,轻叹了一声,哎,那是六七年前上大学的我啊,那阵我是多么天真与浪漫,少女的懵懂娇羞,都是那样的了然明显。 和现在的自己简直判若两人,差距无可比喻之大啊。这之间发生过了什么那?我难以自答,只好继续低下头翻看记…我多翻了几页,想寻找一些我和楚天羽已经确定恋爱关系后的时间段,却无意看到一整页只有一首诗: 谁言第有何,翻云覆雨凌陨端。 醉罢意绝嘶声吼,龙凤过西湾。 这不是我写的诗啊,一定是当年某天羽和我做过爱后写得,我真的想不起来了,那阵被我记了下来,估计是当时自觉朗朗上口,希望这段诗以后看到可以找回年轻时的幼稚吧,这个坏小子,竟写些歪诗词,还蛮有味道的…正在我想继续翻看下页的时候,桌边的电话铃声响了,我知道天羽听到后马上就会醒来,便把记本又放回抽屉,然后去做卫生与早餐的家务了,电话是找天羽的,他接过电话便油腻的来到我身边亲吻了我一下,说让我今天陪他出去转转,想来今天确也无事安排,就答应下来。吃过早餐,天羽早我以前穿着妥当,当我穿上习惯的紧身短裙之时,天羽又拥了过来,一阵亲昵,竟把我的系带底解去,我有心要回,但听他柔柔地说:老婆,为了我,今天凉快一点好吗? 我犹豫了一下,竟然答应了他… WwW.LaNm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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