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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猫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偏偏爱上你  作者:黄千千 书号:20521  时间:2017/1/21  字数: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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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我回来了,我肚子好饿喔!”

  林怡君开学了,在离于家半个小时车程的私立高中念书。刚下课的她,才推开大门,提在手上的鞋于都还没放进鞋柜里,嘴巴就忍不住大声嚷嚷。

  自从住进于家后,她变得很爱吃,非常爱吃,像是想把以前吃不够的都补偿回来似的。

  于是学生制服下的她,不仅脸更圆了,连身材都变成圆滚滚的,简直就是一头小肥猪。

  “君君…”丁美芳连忙小跑步地走到女儿的身边。“小声点。”

  发现妈妈的声音有异样,林怡君弯下身,将球鞋放进鞋柜后,抬起头便看见了整整一个月不见的于南天。

  难怪丁美芳要这么紧张,她真怕女儿会惹于南天不开心。

  她已经辞去工作,专心在家为于宗翰整理家务、料理三餐。虽然她是于宗翰的女人,不过还是注定要看于南天的脸色。

  “南天大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林怡君扬起阳光般的大笑脸,走到于南天的面前。

  坐在沙发上的于南天,眼皮连动都没有动。不,他不喜欢林怡君小小年纪心机就这么重、手腕这么纯

  他后来才知道,丁美芳已经三十六岁了,原本是爸爸公司的总机小姐。其它的背景资料还是不详,他不想差人去调查,若做到这么绝,一定会伤害到他和爸爸之间的父子感情。

  他们父子之间的感情看似淡薄,只有他们才知道,他们只是不擅长把关心挂在嘴边,其实他们都非常深爱对方。

  “南天大哥,你累不累?”林怡君像只哈巴狗般努力地讨好着家里的大少爷。

  “不累。”他淡淡说了句,然后起身,打算走回自己的房间。

  于南天下午三点进门,发现丁美芳正在拖地,他心里很惊讶,她跟了爸爸之后,应该是要整天逛街、喝下午茶,过着少的生活,怎么会在做家事?

  原本家里就有请钟点女佣,一个星期来三次,负责洗衣服及整理家务,结果丁美芳竟然自己做起了打扫的工作?

  于南天不想令夹在中间的爸爸为难,所以他才答应让她们母女进门,也借着去大陆出差的机会,让自己的心思沉淀,顺便也在等待丁美芳使出任何手段来。

  “于先生,我…晚上我煮了你爸爸爱吃的菜,不知道你…”丁美芳言又止,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他相处。

  “于先生?”于南天回头,挑动浓眉,冷哼了一声。丁美芳喊他于先生?

  喊名字显得太亲匿,喊喂又显得不懂礼貌,这个称呼的问题,始终困扰着丁美芳。

  “还是,该喊你什么比较好?”丁美芳试着问。

  “我会留在家里吃晚餐。”说完,他才走进他的房间。

  看着于南天消失在门后,丁美芳知道,以后还是得喊他于先生。

  林怡君拉了拉妈妈的手腕“妈,别想太多,我来帮你,我们让南天大哥知道你的好手艺,这样他就会像伯父那样,天天都赶回家来吃你做的菜。”

  看见女儿的笑脸,丁美芳低落的情绪一扫而空,至少于南天没有任何恶言恶语,也没有轰她们母女出门,还愿意吃她煮的晚餐,她还是感到相当的高兴。

  晚餐时,桌上摆了一桌的菜,虽不是什么顶级的好菜,但香味俱全,一定可以让饥肠辘辘的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家里好久都没有开伙了,自从美芳住进来之后,我天天都想回家吃晚饭。”于宗翰笑了笑“南天,你吃看看,美芳很会做菜。”

  于家三个大男人,不是长期在外求学,不然就是工作繁忙,因此在吃的方面,一向是自己解决自己的,最多就是带外食回家吃,很少有全家人一起用餐的时候。

  于南逃诏了筷子,轻尝了一口清蒸鲈鱼,味道清淡不腻、质鲜美,果然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比起他那个什么家事都不会做的妈妈,丁美芳的确技高一等。

  丁美芳提吊着心看着于南天,没见到厌恶的表情,她才慢慢下一口饭。

  “南天大哥,不是我在吹牛,我妈妈的手艺很好哦,你看我吃得肥嘟嘟的样子就知道。”林怡君嘴里咬着,还不停地说着话。她很怕气氛冷掉,这样妈妈的心里就会难过,就让她来耍三八,一定要把气氛弄活泼些。

  “自从君君住进家里之后,家里就热闹许多,爸爸这才知道有个女儿是这么的好,你和东乐这两个大男生,从来也不会陪我说说话。”于宗翰是真的喜欢能言善道、活泼开朗的林怡君,有这个小女孩在,彻底改变了一向没有声音的家。

  这是抱怨吗?于南天竟然听见了爸爸的抱怨!那个从来八风吹不动,始终将心事埋在心底的爸爸竟然在抱怨?

  “爸,那以后就让她多陪你说说话。”于南天这才正眼看着林怡君。

  她长得比丁美芳逊多了,一点都没有遗传到丁美芳的美丽。皮肤太黑、头发太,还有一张大饼脸,勉强可以用清秀或者可爱来形容,只是每次看见她的笑容,都会让他的心里有种不平衡的怪异感。

  一顿晚餐,气氛算是平和,只有林怡君拼命的叽叽喳喳,是在热气氛,也是在讨好于南天。

  夜里,一向晚睡的于南天在睡前到厨房找饮料喝,在转回客厅时,看见了丁美芳垫起脚尖从爸爸的房间走出来,然后走进了林怡君的房间。

  这是怎么回事?她和爸爸没有睡在一起?于南天纵使满心疑问,也不好当面问爸爸,毕竟他们不是那种可以谈私密事的父子。

  隔天一早,是小周末的星期五。

  丁美芳在厨房准备早餐,一见到于南天,她就微微浅笑。

  “于先生,早。你想吃什么?”

  于南天习惯性的皱了眉,这样的问法,怎么好像是以前家里还有菲佣时,菲佣会对他说的话。

  “不用麻烦了,我习惯在外面吃。”

  “不麻烦,有现成的吐司。还是我将做好的三明治包起来,让你带到公司吃?”丁美芳不死心地又问。

  “那就随便。”他转身走往浴室洗脸刷牙。

  很显然爸爸和那个君君已经出门了,或许他该趁这个机会和丁美芳多聊几句。

  当他在餐桌坐下来时,桌上已经有了火腿三明治和一杯鲜,看来丁美芳已将他的喜好打听得一清二楚。

  “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于南天对着丁美芳说。

  丁美芳一楞,视线从烤面包机上栘向他“谢谢。”

  “你怎么认识我爸爸的?”

  看来他是要跟她话家常,于是丁美芳战战兢兢的在他的对面坐下。

  “我是于总公司里的总机。”

  俊杰集团说穿了就是于氏集团。

  从于爷爷开始创业,然后经由两位夫人的开枝散叶,总共生了四个儿子、四个女儿,这八个儿女又生了二十几个第三代,而于南天在第三代里,属于于爷爷特别栽培、浮得上台面的佼佼者。

  集团从传统的纺织起家,到现在横跨了营建业、百货业及科技业。

  于宗翰在四兄弟中,野心最小,从不参与兄弟姐妹的夺权争利,也最不具总经理相,因此,只负责旗下逐渐凋零的纺织公司。虽挂着总经理的头衔,事实上大权都在集团总裁于爷爷的手上,于宗翰这个总经理,算起来只是个领薪水的经理人。

  “总机和总经理,虽然都有个总字,但可以相识、相恋,这也差太多了吧?”于南天淡淡地说。

  “于总人很好,把我当亲人在照顾,让我和君君有个可以落脚的地方,我真的很感激他。”

  丁美芳的眼神清澈,不像是在说谎。

  “这个我带在路上吃。”他将鲜一口喝尽,然后拎起三明治,走出家门。

  于南天回想起一连串的不合逻辑,觉得事情越来越诡异,究竟是怎么回事?

  *********

  方记火锅店里,依然座无虚席。

  林怡君小小的身影,不时在厨房里穿梭。每个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她依然来到方记火锅店打工赚零用钱。

  不能因为目前有于伯父照顾她,她就当起大小姐,她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这么幸福的人。

  命运之神只要不苛刻她,她就万分庆幸了,她不会贪图不属于她的荣华富贵。所以,她要更努力赚钱,万一再次被于南天给赶出去,才不会从极乐天堂摔到极苦地狱。

  “君君,外头一次进来好几桌的客人,你出来帮一下忙。”李阿姨在她身边代。

  “知道了。”林怡君走到外头时,一眼就看见坐在角落位置的于南天和他那位漂亮的女友。

  那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南天大哥,不但面带笑容,还替女友剥虾子。

  而他的女友,有着细细的眉、大大的眼、薄薄的,长相没有紫柔那么粉,却有着十足十的女人味。

  原来南天大哥喜欢的是这种长头发的女人,那从现在开始,她也要将一头的短发给留长,她一定要努力让南天大哥喜欢上她。

  就在林怡君选出翠上的菜盘之后,于南天的女友正好伸手招着穿着围裙制服的她。

  “小姐,请问需要什么吗?”她还是没有勇气跟于南天相认,万一在这个场合于南天给她脸色看,那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请给我豆腐和鸭血。”于南天的女友说。

  “请等一下,马上来。”林怡君偷空看了于南天一眼,于南天正好也以莫测高深的眼神看着她。

  林怡君对他笑了笑,然后才走到厨房拿了豆腐和鸭血。“先生、小姐,请慢用。”

  于南天看着林怡君离开的背影。这小女孩在搞什么鬼?不是才高一吗?都已经住进他家了,为什么还要来这里打工?

  “南天,你在看什么?”陈舒琳随着他的眼神看过去,不明白他在看什么。

  “没什么。”于南天继续动起筷子。

  拿到电信工程学学位的于南天,目前在俊杰集团所属的俊皆破技服务,在通信研究团队任职,主要是在开发市场、研究市场,并且一步一步朝管理之路迈进。

  而陈舒琳也是该团队的研究员,两人在朝夕相处之下,自然而然发展成比普通同事还要好,但距离男女朋友还差一点的情。

  因为陈舒琳非常喜欢吃方记火锅,在她有意将感情增温下,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着于南天陪她一起来吃饭。

  和陈舒琳的晚餐结束,他照例送她到捷运站,然后他在抵挡不住的好奇心下,再度回到方记。

  只剩下七成客人的店里,已经看不见林怡君的踪影。于是,他又走到三米宽的防火巷。

  方记的后门边,依然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在卖力的洗着水槽里的碗盘。

  他皱眉,不知道这对母女在卖弄什么诡计。以可怜的姿态来博取同情,进而让她们入于家的门,然后分得庞大的财产?

  他不能不这想,谁让于家的招牌太响亮,而丁美芳又太年轻。

  十点过后,他看见她走出店门口,接着又看见她和一位看起来很油条的高中生说话。那高中男生替她戴上安全帽,她还是一副笑得很白痴的样子,最后坐上那个男生的摩托车。

  凭她那副蠢样,才升上高中一个月,就到男朋友?

  这个小女生,或许不像表面那么单纯简单。

  *********

  于家的庭院里,在小小的鱼池旁,在千紫万红的花海中,有一张乘凉用的秋千。秋千上,林怡君正抱着一本书,蜷曲着身体,在落霞光中睡着了。

  于南天将车子停在庭院旁的空地,才下车就看见她。

  周的午后,时间慵懒得像是停止了转动,风轻轻在耳边吹动,他的角也不自觉扬起。

  从大陆回来这一个月,他很少跟林怡君碰上面。她上学时,他还没起;而他深夜回家时,她几乎都在房间里。

  连晚餐,他都很少在家里吃。除了很忙之外,不知为何,他竟排斥与那张爱笑的脸相处。

  看她睡着的模样,就让他想起哈巴狗。

  四肢短小,肌,脸上的五官平坦,眼皮略略浮肿,微启的嘴有着淡淡的笑容,看得出来她睡得极舒服。

  她黑油油的眼睛,总是带着讨好的眼神,她还是一只擅长搞笑、狗腿奉承的哈巴狗。

  林怡君的睡眠极浅,长年的警戒心,让她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自己吓自己的惊醒过来。

  而如今,她感觉到有个物体,遮住了她原本暖暖的光线,她眨动惺忪的睡眼,看见了遮住扁源的男人。

  “南天大哥?”她在嘴里呢喃。“不对呀,他怎么可能会对我笑?等她将模糊的眼睛得更清楚些之后…

  “啊…”她吓得跌下了秋千,一股狠狠地坐在地上。

  于南天角仅存的笑意隐没了,转身就要往屋内走去,长脚才迈出一步,想了想又转了个方向,来到林怡君的身前。

  他伸出一只手,林怡君看着他的动作,虽然有些不解他的好意,她还是反地将自己的手到他的大手里。

  他一把将她拉了起来,看了她一眼,然后放开她的手。

  “南天大哥,谢谢你。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她看着他的人,感受手里的温度,傻傻地笑了出来,看来他并不是那么讨厌她。

  于南逃谫了顿,没有答话,就这么走进屋内。

  “南天大哥,今天天气很舒服,没有那么热了,我觉得应该是秋天来了。你今天去哪玩?是跟那个在火锅店吃饭的女朋友一起出门的吗?”她哇啦哇啦的说着话,跟在他的背后走到客厅。

  于南天浓眉皱起,她还是一只很吵的哈巴狗。

  “我爸呢?”他只好出声打断她。早知道不该一时妇人之仁伸手去拉她一把的。

  “南天大哥,伯父和我妈妈一起出去,说是要去百货公司买东西,晚上不回来吃了。”

  “喔。”他继续走到他的房门口。

  “南天大哥,我妈以为你今天晚上也不会回来吃,所以就没准备晚餐,看你要吃什么,我煮给你吃。”虽然只能对着他的背影说话,她还是努力不懈地想拉拢他。

  如果于南天能给妈妈好脸色看,相信妈妈住在于家一定会更快乐的。

  “不用了,我自己出去吃。”他握上房门的把手时,又听见她那清脆中带着飞扬的声音。

  “南天大哥,我有跟我妈妈学煮菜,所以我煮的东西还不错吃哦,你想要吃什么?”

  她左一句南天大哥、右一句南天大哥,叫得他的头都痛了。“你知不知道你很吵?你可不可以闭嘴?”

  他的话很冷,没有任何高低起伏。接着“砰”一声,房门在她眼前五公分处给关上,就差那么一点,她已经够塌的鼻子就要撞得更塌了。

  她虽然有那么一点点难过,但她不会被打败的,如果她会就此而委靡不振,那她就不叫林怡君了。

  林怡君之所以是林怡君,除了名字通俗到无人能敌之外,她还是只打不死的蟑螂。

  总有一天,她会离开于家,所以就算于南天再怎么讨厌她,她也无所谓,可是妈妈就不同了。

  妈妈好不容易遇上像于伯父这么好的男人,这是妈妈迟来的幸福,她一定要助妈妈一臂之力,让于南天喜欢妈妈,让妈妈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

  她卷起袖子,穿上妈妈的围裙,翻看冰箱里的食物,只有丝和一些青菜,那就煮个什锦面好了。

  不到二十分钟,两碗香味俱全的什锦面上桌。她走到于南天的房门口,虽然她不怕碰钉子,但她还是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握起拳头轻敲房门。

  “南天大哥,我面煮好了,你可以出来吃了。”一秒钟、二秒钟、三秒钟…听不到房内有任何的回话或者动静,于是她又喊着:

  “南天大哥,南天大哥。”这次她没有敲门,而是侧脸将耳朵贴靠在门板上,想听听看房内到底有没有他的声音。

  敝了,他到底在不在房内?她心里犹在纳闷时,房门突然打开,她的身体一时失去门板的倚靠…

  “啊…”在她的叫声中,她跌入了于南天的怀里。

  于南天口被她胖胖的身体一撞,让他眉头又皱了起来,然后他用两只手抓住她的两条手臂,迫使她离开他的口。

  “你在干什么?”他低声音。

  “我…我叫你吃面,你都没有回应,所以…”两只手臂还被他牢牢抓住。长这么大以来。她第一次跟一个大男人这么近距离接触,害她很没用的心头小鹿撞了好几下。

  他放开手。“我说过我不吃。”他闻到了香味,空空的胃在翻滚作怪,他不知为何还在口头逞强。

  他虽然不她们母女,但还不曾对她们口出恶言或动怒、发脾气,他只是一副拒人于千里的难以亲近样。

  他明知自己不该这样,他这样冷眼对待一个小他十岁的小女孩,这根本算不上好男人的行为,可是他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南天大哥,我都已经煮了,你至少吃一口,若不好吃就不要吃嘛。”她的眼神充满盈盈的乞求。

  一个人干什么活得这么自卑,难道她不懂什么叫尊严?他很想拒绝,可是看见她那副哈巴狗的样子,他就再也拒绝不下去。

  他定到餐桌,拿起了筷子,了一口面,的确是好滋味。

  “好吃吗?合你的口味吗?会不会太咸?”她眼巴巴地问。

  “你可不可以安静地让我吃面?”

  “可以,当然可以。”她笑了,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然后,她也跟着拿起筷子。

  万岁!南天大哥肯吃她煮的面,那是不是代表,他慢慢的接受她这个妹妹了?

  今晚,只有她跟他,是她跟他的第一次晚餐。

  虽然他的脸还是很臭,闷着头一直吃,连句话都不肯说,但是,这顿晚餐,让她足足快乐了一整个晚上。

  *********

  凌晨一点。

  于南天习惯在睡前喝一杯牛,好舒缓他工作一整天的疲惫及压力。当他喝完牛,正一脚要跨出厨房时,就看见丁美芳又从爸爸的房间走出来,他脚一缩,缩回了厨房的墙边。

  “美芳,我们谈谈。”

  于南天听见爸爸的声音。

  “于总。”

  为什么丁美芳会喊爸爸“于总”?

  “美芳,这样也不是办法,你天天等到半夜才能回房去睡觉,长久下去身体一定会受不了的,干脆让南天和君君知道,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夜里的声音传递得很清楚,于南天一字一句听进了爸爸所说的话。

  “于总,对不起,给你带来麻烦了。”

  “别这么说,我想南天不会告诉君君的。”

  “如果让君君知道,我是来你家作佣人的,那她一定不会答应住进来的。你别看君君整天笑咪咪的,其实那是怕我担心,那孩子舍不得我吃苦受罪,要是她知道,我怕她心里会很难过。”

  “你不是佣人,我早说过了,你是个朋友,来我家里帮忙的朋友。”

  于南天听见爸爸加重的口气。

  “于总,你人真好,愿意让我用这样的身分住进来。你不知道从小到大君君吃了多少的苦,在这的两个月,是她最幸福的时候。”

  “君君是个好孩子,我好几次要拿钱给她,叫她不要再去火锅店工作,她都不肯。”

  “于总,你供我们母女吃住,还每个月付我薪水,君君本来就不能再拿你的钱。她常告诉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南天赶出去,所以她很有危机意识,一定要自己赚钱她才安心。”

  提到他的名字,于南天的心口震了一下,他的表现有这么明显吗?

  “不要怪南天,他也是为我着想,他以为你会跟我这个老头子在一起,图的是家里的财产。我们不如老实告诉南天,他知道实情后,就不会再对你或者君君有任何怀疑了。”

  “我看得出来,南天并不喜欢君君,要是他知道我只是你请来的管家,他会不会更讨厌君君,或者对君君说些不该说的话?”

  他的品格有这么糟吗?于南天的火气隐隐上升,原来他在丁美芳的眼里,评价是这样的低!

  “不会的,南天的个性和我很像,我们都不擅长表达情绪,其实他的心很软,也很有爱心,他这么做都是为我好,你别想太多。”

  “我只想让君君以为我这个妈妈找到幸福了,那她就可以安心的念书、安心的长大。你知道吗?君君的成绩会这么差,都怪我这个妈妈!她没有一天可以好好坐下来念书,总是跟着我东躲西藏的,她连幼稚园都没有念过…”

  于南天听到丁美芳的声音略带哽咽。

  “别这么说,在那种环境下,君君不但没有变坏,还这么乖巧懂事,都是你这个妈妈的功劳。”

  “要不是君君的爸爸在台北出现过,我也不会住进来,我真的走投无路了,我看我和君君还是搬走好了。”

  “君君已经念高中了,难道你想要再次居无定所,让君君考不上大学吗?”

  于南天从厨房的墙边走了出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美芳和于宗翰一怔,两人相视看了一眼,知道纸再也包不住火,既然如此,那就把该说的说清楚。

  “都坐吧。”于宗翰率先在沙发上坐下,丁美芳和于南天也跟着坐下。

  丁美芳一脸的尴尬和心急,却也知道事情再也不能隐瞒了。

  “南天,事情是这样的…”于宗翰开始缓缓地从头述说。

  于宗翰和丁美芳的情谊建立在两年前的一次生死关。

  一向有心脏病史的于宗翰,有天在公司的茶水间里突然心脏病发,幸好丁美芳刚好走进茶水间要为开会的客人泡茶,经她紧急替于宗翰拿出口袋里的葯丸,并大声呼叫引来保全人员的帮忙,紧急将于宗翰送医后,才挽回了于宗翰一命。

  不过这件事,当时在国外念书的于南天和正在当兵的于东乐并不知情。

  之后,于宗翰为了答谢丁美芳的救命之情,曾想以薄礼答谢,但却被丁美芳拒绝了。从那时候开始,两人就建立起情谊,她把于宗翰当一个大哥在尊敬,于宗翰也把她当小妹在照顾。

  直到四个月前,丁美芳在下班后,在公司附近被一个看起来十足氓样的男人纠,两人发生了推挤,她因为慌张失措、惊骇不已,差点撞上刚从地下室开车出来的于宗翰。

  于宗翰将丁美芳紧急拉上车,她才道出那个男人是她倒债数百万,消失十一年不见的老公。

  幸好她曾经到法院申请婚姻无效,也已获判离婚。虽然之后她再也没有遇见她的前夫,但她还是怕她的前夫会到公司来找她的麻烦,破坏她平静许久的日子。

  于是于宗翰建议她辞去工作搬进于家,这样她和君君就能安心过日子。

  丁美芳考虑再三,最后为了君君将来着想,她答应了于宗翰的建议,她不能再让君君吃半点苦,甚至受到无赖前夫的威胁。

  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如此,于宗翰感谢丁美芳的救命之情,所以提供了一份隐密又安稳的工作给她.,而丁美芳也怕君君担心及难过,所以以于宗翰同居人的身分住进了于家。

  听完了事情的经过,于南天觉得很恍惚,跟他想的简直是天差地远,他怎么想都想不到丁美芳竟是爸爸的救命恩人,更没想到她们母女的人生竟如此的坎坷辛酸!

  这一夜,他彻底严重的失眠了。  Www.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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