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猫小说网提供完整版思念里的流浪狗全文供读者免费阅读
懒猫小说网
懒猫小说网 言情小说 现代文学 热门小说 军事小说 同人小说 灵异小说 仙侠小说 综合其它 网游小说 玄幻小说 侦探小说 历史小说
小说排行榜 官场小说 幽默笑话 伦理小说 穿越小说 都市小说 竞技小说 科幻小说 武侠小说 经典名著 重生小说 诗歌散文 全本小说
好看的小说 卻海天龙 校园韵事 过年打牌 丽影蝎心 静候佳音 水浴晨光 娇凄故事 乱世情卻 卻我所卻 卻恋学园 校园舂趣 一生为奴
懒猫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思念里的流浪狗  作者:张小娴 书号:22112  时间:2017/5/17  字数:6083 
上一章   ‮章八第‬    下一章 ( → )
 书和人的回甘

  有些书很奇怪,看第一次的时候,不觉得好看。当你在脑海里一次、两次、三次的回味,却会发现这本书很好看,你迫不及待把书拿出来再看一遍。

  一些我们吃过的食物也是这样。吃的时候,你不觉得特别好吃,过了一些时,你却愈来愈回味,愈想愈好吃,好想再吃一次。

  有些人也是这样。跟他一起的时候,你不觉得他好,离开他之后,往事在你脑海一次又一次的重演,每当你寂寞或失意的时候,往昔的记忆又再浮现。经过那么多的时,你才知道原来他很好。当你再回味、再咀嚼,原来只有他,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从前所做的事,都是为了你好,怎么你现在才明白?

  你从前不明白的,现在终于也明白了。

  你从前天天跟他吵,现在才发觉即使在吵架的时候,他也是可爱的。

  一个人一起的时候,我们不会回味他的好处。只有在吵架之后、在分开之后、在遇到比不上他的人之后,我们才愈来愈回味。可惜,也只能回味。

  喝红酒的人有所谓“回甘”那一口酒,经过口腔,滑过喉咙之后,犹有芬芳,令人回味。有些书、有些人,也有回甘。你还记得那支歌吗?

  你还记得中学时的校歌怎样唱吗?

  离开学校许多年了,那天跟旧同学见面,忽然有人提出:

  “记不记得我们的校歌怎么唱?”

  很惭愧,我只记得其中一部分。大家哼着哼着,终于能够哼出整首校歌。

  每个人一定都唱过几支校歌:幼儿园的、小学的、中学的、大学的。每逢学校庆典。大家高唱校歌,那时并没有人会去研究校歌的意思,也没有努力去记着歌词,我们早就已经得不能再了。

  许多年后的一天,我们静下来的时候,忽然想起在青涩岁月里唱过的校歌,好想再唱一遍,可是已经忘记了歌词,只依稀记得旋律。

  离开学校,长大成人之后?失意的时候,我们心中忽然响起熟悉的老调,和平的诗意,那不是校歌吗?在年少无忧的岁月里,我们曾经天天唱咏。独个儿把校歌再唱一遍,心里竟然平静多了。

  我们一生唱过无数的歌,也喜欢过不同的歌,有些牢牢记住了;有些忘记了;也有一些歌之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然而,校歌却是永恒的。一支校歌能够永恒,因为它治疗了成长的创伤。永远不会实现的

  年少时候,几个朋友坐在一起聊天,每个人少不免会谈到自己的梦想。其中一个人说:

  “十年后,我会放下一切再去念书。念哪一科?念哪一科都没关系。那个时候,我不用为了前途而选科。”

  许多年后,大家又走在一起聊天,同一个人依然说:“十年后,我会放下一切去念书。”

  原来,永远不会实现的,才是梦想。

  我们不敢取笑这个人,因为我们也像他一样,有许多永远不会实现的梦想。

  不是我不去实现,但现实往往是另一回事。我们怀抱着一个梦想,每天继续营营役役的生活。疲倦的时候,沮丧的时候,想起自己还有一些梦想,我们才可以重新挣作起来。

  有人说,要实现梦想,首先要赚许多许多的钱。

  有人说,要实现梦想,首先要做许多许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有人说,要实现梦想,该寻找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也有人说,要实现梦想,就要舍得放弃自己拥有的东西。

  如果地球即将要毁灭,你会先去实现梦想,还是去找你的情人?楼梯是长还是短?

  我小时念的那所幼儿园在一道很长很长的楼梯尽头。记忆中,那道楼梯好像永远也走不完。那时跟同学赛跑,斗快跑上楼梯,跑到上去。脸也涨红了,好像一下子跑了几百级楼梯。

  很多年后,旧地重游,我记忆中的那道楼梯原来是很短很短的。为什么从前会觉得它是很长的?也许当时年纪小,觉得每个大人都是很高的,每条斜路都是很长的,楼梯也是永远走不完的。

  人大了,楼梯也变短了,只消走几步便可以走到尽头。从前觉得一望无尽的世界,原来很渺小。

  小时候,祖母常常送我上学,她总是走在前面。当她走到楼梯顶,我还背着书包慢慢走。她站在上面催我:

  “快点!快点!”

  我念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又再踏在那道楼梯上。这一次,我走在前面,祖母走在后面。她每走几级,便要停下来休息一下。她一边气一边埋怨:

  “这道楼梯为什么变长了?以前没有这么长的。”

  楼梯没有变长,是她变老了。

  同一道楼梯,到底是长还是短?楼梯没变,变的是岁月。故乡的味道

  八十四岁的舅母从美国回来,她是上海人,一直很怀念年轻时在上海常常吃到的马兰头。这种菜是野生的,近年在本地的上海馆子也可以吃到,不过都是人手栽种的。野生的马兰头也许已经绝迹。上次舅母回来的时候,我带她去一家上海素菜馆吃马兰头,她硬说人家那一碟不是马兰头,跟她以前吃的不一样。这次她回来。我带她去一家上海馆子,这里做的凉拌马兰头是我吃过最好的。我满以为她会满意,可是她说:

  “很好吃,但比不上我以前在上海吃到的马兰头好吃,那些是野生的呀!”

  我只好跟她说:“即使你现在吃到的马兰头比以前在上海吃到的好吃,你也会认为以前吃的马兰头味道更好。”

  一个人年纪大了,总觉得以前吃的东西好吃,那是美化了的回忆。几十年后,有机会再吃回忆里的一道菜,怎也比不上从前。他们吃的是岁月,是年轻的日子。那道菜真正的味道,我几乎可以肯定她已经忘记了。留在她记忆里的,不是马兰头的味道,而是故乡的味道。离故乡愈远,故乡的一切愈美好。

  人大了,总觉得以前的东西比较好,我们常常怀念以前吃过的零食,总觉得现在吃不到了。经过岁月的洗礼,旧时许多东西都是美好的!只有旧情人比较糟糕。妈妈做的东西好吃?

  许多人爱夸耀自己妈妈做的东西好吃,我很怀疑其中多少人说的是真话。

  有位朋友常常说他妈妈做的小菜好吃,终于等到他邀请我们回家吃饭。他妈妈做的小菜只是很普通,没他说得那么采。

  认为妈妈弄的食物是全世界最好的,那是一厢情愿罢了。这方面,我非常清醒,我妈妈做的东西很难吃。每逢节日,我们都宁愿上馆子吃饭,那么就不用吃妈妈做的菜。妈妈一说要亲自下厨,我们都吓得作鸟兽散。

  十多年前,舅父病重,在医院住了很多天,医生说他快不行了。一天,他在病榻上忽然说好想吃红烧元蹄,要我妈妈做一只元蹄带去医院给他吃。虽然明知道不应该让他吃肥猪,妈妈还是亲自做了一只红烧元蹄带去给他。

  这件事还是前几天舅母告诉我的。我暗暗佩服舅父的品味,我妈妈做的菜都不好吃,唯独那一道红烧元蹄比较好。舅父病得模模糊糊,这方面倒十分清醒;况且,病人吃葯吃得多了,味觉早就失去,已经分不出各种味道。临终前忽然好想吃一种食物,吃的不是味道,而是对尘世的眷恋。爸爸的味道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独特的气味,日子久了,那种气味就代表他。

  F说,他爸爸是一家海鲜酒家的厨师。小时候,每晚爸爸下班回来,他都嗅到他身上有一股浓烈的腥味。他们住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爸爸身上的腥味令他很难受。他和爸爸的关系很差,考上大学之后。他马上搬出去跟朋友住。两父子每年只见几次面。

  后来,他爸爸病危,躺在医院里。临终的时候,他站在爸爸的病榻旁边,老人家身上挂满各种点滴,加上医院里浓烈的消毒葯水味道,他再嗅不到小时候他常常嗅到的爸爸身上的那股腥味…那股为了养活一家人而换来的腥味。他把爸爸的手指放到自己鼻子前面,可是,那记忆里的腥味已经永远消失。那一刻,他才知道,那股他曾经十分讨厌的腥味原来是那么芳香的。

  爸爸走了,他身上的腥味却永存在儿子的脑海中,变成了悔疚。F说,他不能原谅自己小时候曾经跟同学说:“我讨厌爸爸的味道。”

  他记得他有一位同学的爸爸是修理汽车的,每次他来接儿子放学,身上都有一股修车房的味道。另一个同学的爸爸在医院工作,身上常常散发着医院的味道。

  爸爸的味道,总是离不开他的谋生伎俩。爸爸老了,那种味道会随风逝去。我们曾否尊重和珍惜他身上的味道?

  你爸爸是什么味道的?跑不到终点的小说

  写小说的朋友说,写长篇小说,最兴奋是还没下笔之前,最痛苦是开头,最享受是写到中场的时候,最意兴阑珊是差不多写到结局的时候。

  还没下笔之前,脑海里有很多想要说的话,有很多采的情节和特别的人物,那个时候,自以为即将要写的将是代表作,所以很兴奋。

  真的要下笔的时候,却苦恼万分,开头那一万字,往往写好又不满意,不停在改,因为万一开头写得不好,就没心机写后面的故事了。

  写到中场,开始进入状态,完全投入小说的角色里,挥洒自如。那个过程,是一种人享受。

  整个小说写了三分二,只余三分一,这个时候,作家忽然意兴阑珊,因为他已经知道结局,他的精力在中场时也差不多用尽了,这时有点气力不继。运动员看到终点就兴奋,拼尽全力冲过去,作家是怪物,看到终点就觉得人生没意义,懒得跑过去。

  写小说的过程,也像恋爱,找到目标时最兴奋,开头患得患失,到了中场,情到浓时,那是最快乐的。年深久,情过去了,不免有点意兴阑珊,这个时候,已不是很多人能够跑到终点。年龄可以是这样

  女人被问到年龄的时候,总是有些尴尬。说是秘密的话,别人觉得你年纪一定不小,所以不肯说出来。

  年龄可以不是数字,下一次,你不妨这样回答:

  “我已经过了想结婚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相信承诺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想结婚的年纪,可是还没超过相信承诺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相信男人会改变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喜欢听甜言语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相信爱情是生命的全部的那个年纪。”

  “我已经过了‘有情饮水’的年纪。”

  “我已经过了沙滩漫步和数星星的年纪。”

  “我已经老得不能再失恋一次。”

  “我对爱情还有憧憬,我是否仍是太年轻?”

  “我还停留在等待白马王子出现的年纪。”

  “我年轻得以为虽然我拒绝了一个男人的爱,但他这一辈子也会保护我。”

  你追问:“那你今年到底有多大?”

  我已经说了这么多,你还猜不到?你还要问?我真想知道你的智商是属于什么年纪的。那些年轻羞涩的日子

  一个女大学生来信说,她爱上了年纪比她大二十年的教授,她知道她和他是没可能的,但她无法不去想他。她觉得很痛苦。

  情窦初开的少女,总是很容易爱上老师,只要他不是长得太难看,不是老得要拄着拐杖走路,她很容易就把初恋投向他。

  她老是觉得老师对她特别好,特别赏识她。很多时候,这只是一个女孩子一厢情愿的想法。除了爸爸或者哥哥之外,女孩子第一个接触的男人,往往就是学校里的男老师,在没有比较之下,她总以为他是世上最好的男人,她愿意爱他一辈子,甚至为他放弃一切,也期待他为她放弃一切,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其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真正的爱不是对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的崇拜。爱应该是平等的,学生爱上老师,那根本就不平等。

  他的人生经验比她丰富,读书比她多,阶级比她高,在她那些年轻羞涩的日子里,他是她的梦中情人,但是一旦离开学校,认识其他男人,她才恍然明白,她对老师那一份感情是仰慕,不是爱情。

  有哪个女孩子不曾喜欢过一个长得俊俏又有才华的男老师呢?那沉溺的愉和羞涩的痛苦,曾使我们自以为懂得爱情;后来有一天,我们也得微笑着承认,那不是爱情,那是成长的小曲。十六岁与十九岁的轻愁

  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爱上了他十九岁的女同学,他说她几乎是没有缺点的,人长得漂亮,品学兼优,还会下厨。

  他曾经鼓起勇气向她剖白,她温柔地说:“你很好,但不是好得可以做我男朋友。”

  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那天晚上,他为她补祝生日,还送了一份小礼物给她。她说:“你真傻,值得吗?你会后悔的。”他说:“我永远不会后悔。”她笑说:“不要这样傻。我爱着另一个男孩子,但他爱着另一个人,已经有两年了。”沉默片刻之后,他问她:“你会否介意男朋友的年纪比你小?”她说:“别浪费你的时间。”他说:“不,我爱你。”她叹了一口气说:“不要这样傻。”

  这一天就这样结束了。男孩子问我,她心里到底想些什么?

  她在对话中三次说他傻,她的确嫌弃他年纪太小,她不会爱上他。她的心事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女孩子比男孩子早,在少年时代,相差三岁是一个太遥远的距离了。十年后或者十五年后,三岁的距离又会比现在近得多。

  十六岁的男孩爱上十九岁的女孩,是年少的轻愁,不要难过,当你六十岁,你还是会爱上十九岁的女孩子的。一双袜子的爱

  我们都曾经自以为很爱某人。分手的时候,我们哭着对他说:

  “我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后来,我们爱上另一个人。这个时候,我们才发现自己从前并不是很爱那个人。我

  们并没有怎么为他付出过。他离开是应该的。

  V曾经很痛恨男朋友离开她,后来有一天,她忽然想起自己跟他一起一年多以来,只是在他生日时送过一双袜子给他。她吝啬到这个地步,怎能说是爱他?可怜那个男人当天还给她掴了一巴掌。

  为什么我们会一厢情愿觉得自己很爱某人?也许是因为他首先不爱我吧。他首先不爱我,我便觉得我太爱他,为他付出太多。分手的时候,哭得死去活来,深觉自己被对方辜负了。

  许多年后,我们自问:“我爱他么?”一点也不爱,甚至说不上是爱。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懂爱人,我爱他不及我爱我现在身边的人十分之一。

  我们只是喜欢一个深情的自己。我可以这么爱一个人,我是多么深情。分手时,我们伤心,不是为一段感情伤心,而是怜悯自己。

  活下去真好。活下去,你才会发现,原来你并没有你所以为的那样爱过一个人。  Www.LaNmXS.cOM 
上一章   思念里的流浪狗   下一章 ( → )
《思念里的流浪狗最新章节》是全本小说《思念里的流浪狗》中的经典篇章,懒猫小说网提供完整版《思念里的流浪狗》全文供读者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