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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猫小说网 > 侦探小说 > 吸血鬼侦探夜行录  作者:楼兰海 书号:22666  时间:2017/8/10  字数:7698 
上一章   ‮物怪:回一第‬    下一章 ( → )
 哥特市的夜一如过往般丽,无数密密麻麻,透出光线的建筑物,加上颜色各异的霓虹灯,组成一片光的海洋。

  城东,上城区与商业区界处,接近哥特河旁的一间大型购物中心处。

  购物中心的名字很俗,就叫作“新文艺复兴”建筑装潢等就是模仿文艺复兴时期的风格,中心则是幅号称全国最大,绘有图案的玻璃天幕。

  此时主入口上方的巨大电浆电视响起音乐,接着屏幕上出现某新闻频道的主播,她道:“各位,继续傍晚新闻,哥特市近被一股不寻常的大雾笼罩,部分对外交通受到影响,气象局表示是因为太平洋的海水变暖,导致…”

  一名约二十来岁的青年站在正门前的水池旁,看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群。

  他身穿黑色皮质连身长大衣,五官清秀俊朗,带着书卷气。脸颊及皮肤都较常人苍白,额前的一缕白发在满头黑发下,尤为显眼。

  血鬼侦探,银凌海。

  秋天的气息悄然无声的渗入这个城市,除了部分常绿树外,路旁植物的叶子都纷纷变得枯黄,空气中透着一股提早来临的寒意。

  自从在追查某宗神秘谋杀案,遇上“意外”濒死,被女血鬼雯妮莎救回…不,是变成同类以后…不,应该说,是当警察以后,当他每次到达命案现场,总会看着死者的眼睛。

  茶的、灰色的、蓝色的、黄绿色的、黑色的,还有被红色血污覆盖着的等各式各样的瞳孔,彷佛它们会说话,会透出什么讯息。

  你是谁?你那时在干什么?还有,最重要的是,谁杀了你?

  纵使探员心中明白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根本半点意义也没有,但就是忍不住要干,而且每次如是。

  所以当昨天他看着狄拉的眼睛时,那双瞳孔也毫无例外地保持沉默。

  女子叫狄拉,是命案的第二名被害者,而探员所站之处,就是她当天死亡之旅的出发点。

  哥特市是个繁忙的城市,每天都有人杀人,有人被杀。每发生凶杀案的数目从来不会是个位数,但这次的案子有令银凌海不能释怀的地方,就是目击者的证词。

  “老天,你们要我说多少次?我看得很清楚,他的眼睛像血般,是红色的,红色!而牙齿则突出,就好像动物园的郊狼般,他不是人,是怪物!”

  短短的一份笔录中,怪物及其它相近的同义词出现了四十多次。

  是的,根据证人的说词,凶手是个像是怪物的东西。

  一个血鬼。

  哥特市政府办公厅,某办公室内。

  一名中年男子面对计算机,好整以暇的把纸上的资料键入。

  “喂,泰德尔,那份巡游队伍的次序名单弄好了没有,要表列式的。”一名肥胖的女子走来,以不耐烦的语气道:“拜托,你弄了老半天了,下班时间也早过了。”

  “是的,刚刚弄好了,现在正打印副本。”

  “哼!”泰德尔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笑了一下。

  不,这种货不对本大人胃口。

  他整理好桌上的文件,再拿起公文包,心已飞往自己的梦想世界中。

  他们会怎样称呼自己呢?女杀手?哥特市屠夫?勒杀者?蝴蝶结杀手?或是单单叫他作“怪物”?

  怪物?

  什么是怪物?

  怪物,Monster,他曾翻过字典,上面的定义包括:

  1、一种想象或传说中,由各种兽形或人形组成的生物。

  2、外表奇特或恐怖的动物。

  3、畸形生物,有结构缺陷或畸形的动物、植物或其它生物。

  4、让人感到恐惧或厌恶的人。

  但这些解释都不能让他满意,到底什么是怪物?

  自从那个叫“愚者”帕克的把他变成血鬼之后,他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不,严格来说,在此之前,他已经有怪物的自觉,老是感觉到和身旁的人格格不入,那不是某种优越感或是自豪般的感觉。反之,他认为自己正常到不行,只不过是其它人很病态,他只是盲人国度中唯一的独眼者,众人皆醉我独醒。

  关于那个帕克的计划,他可猜出六七成了,说不定帕克也是为此才找上他。但他可丁点儿兴趣也没有,真要有事,顶多马上溜走就行了。

  和第一名死者一样,狄拉是被勒死的,凶手先强暴她,然后再用被害者的皮带勒住对方的脖子,直至她窒息为止。

  然后那头怪物再用同一条皮带束在死者脖子上,绑成一个蝴蝶结,就如一份包装好的礼物般。

  所以警方在私底下都称他作“蝴蝶结男”

  不过当中有两点令泰德尔很不满意。

  首先是“愚者”订的“游戏”规则。

  “你们每人都有一句密语,当被“侦探”找上时,就要说出来…”

  “愚者”嬉皮笑脸的这样说明,但双目却发出如利箭的厉芒,叫人不敢违逆。

  啧!真是令人不

  银凌海离开购物中心,来到停在不远处的车子旁,坐进驾驶席,发动车子。

  汽车迅速驶进道路的漂流中,无数殷红的车尾灯在黑夜中犹如饿狼的眼睛。

  和前一名死者不同,狄拉是个逃家的女孩,有几个人记得死者当时待在水池旁,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不久后一名男子上前搭讪,二人谈了一会,女孩就上了对方的车子,展开她人生最后的旅程。

  第二点是有关那种冲动的。

  成为血鬼之后,一切都很好,灵敏的五感,过人的身手及复原能力,还有自己独有的,超卓爆发力的异能。令他有充足的力量来实现自己长久以来的幻想,不,梦想。

  可是唯独是那种冲动,那种突如其来的饥饿感,那完完全全破坏了整个享受的过程,那不是他梦的一部分,是他美梦中的恐怖分子,是煞风景的,就如享用美食时同时大便一般,令他觉得自己如野兽般低级,更令他在第一次时…

  “愚者”曾说还没到时候,不过那天他一时忍不住,算了,反正一次是错,两次也是错。

  遗憾的是目击者只勉强记得车子“好像”是产的朋驰(Benz),车牌、车型等都付之阙如,而对那男人样子的描述则于“男的,年约二十至四十之间,有眼有耳有口有鼻,样子端正”一类。

  然后呢?他们在车上说了些什么?他们决定了目的地吗?然后车子直接驶往城西?

  狄拉第二处被目击的地点,是位于城西的一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店员记得她独自一人进来,点了两份牛柳汉堡餐外带,另加两份炸鱼条和一份苹果派,其中一名顾客隐约记得有名男子在门外的车子上等她,可是同样没留意车型和车牌。

  可恶!

  银凌海一踏油门,车子倏地加速,两旁的建筑物和车群纷纷畏惧地往后急退。

  其它同伴都对“愚者”有某种程度上的尊重,故都愿意等他正式吩咐后,才开始行动,但这可不是他那一杯茶。

  他可忍得够久了,之前的就当成是练习,能生巧,下一次他一定做得更完美。

  他有想过,或许自己最喜欢的,是那种在平凡的日常工作后“狩猎”的巨大反差感,就如一个百万富翁乔装,体验贫民生活一样,确定自己的优越感。

  第一次狩猎后,因为那种饥饿感,着实令他烦恼了好一阵子。他又不愿像那两个小鬼般,用那种野蛮的方法,不,他是人,不是禽兽。

  禽兽?可恶…

  “一份牛柳汉堡餐外带,另加一份炸鱼条和苹果派,麻烦你。”银凌海站在柜台前,向快餐店的店员道。

  “要加五块钱换成特大杯可乐吗?”

  “不用了,谢谢。”

  探员拿着食物回到车子上,打开纸袋,牛及炸鱼的香味立时充斥整个车厢。

  他知道很多老一辈的警察,每当案子陷于胶着状态时,喜欢到案发现场走走,又或是在那一带驾车绕来绕去,用他们的说法,是增加对案子的“感觉”有时破案线索会蹦的一声跳出来。

  那么这方法的成功率呢?

  一半一半吧,他们说。

  不过银凌海心中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强找些事情做做,冲淡那种面对悲剧时的无能为力感,令自己感觉没那么糟。

  就像自己现在所做的一般。

  他们当时也在车上吃这些东西?或是到目的地再吃?为什么不在店内吃?那男的怕店员和顾客看到他的样子?怕店内的防盗摄录机拍下他的模样?所以只叫狄拉一个人进店内?她不会觉得奇怪吗?那男的说了些什么?

  禽兽,像他叔叔那样的才是真正的禽兽。

  照顾他长大,后来病死的叔叔曾吃了五年牢饭,罪名就是非礼未成年幼童。能假释出狱,因为心理医生说他不会再犯。

  是的,叔叔不会再向其它小孩下手,改为向他下手,叔叔还喜欢一边干一边他听在牢中的“见闻”

  “小子,他们爱死了你这种型的,如果你到了那儿,你会很享受的,嘿嘿…”笑声和监狱的可怕印象陪伴着他整个童年。

  从此他不会再真心信任任何人,七名同伴中也只见过其中几个。如果他肯问那女的或是那巨汉,或许可以轻易解决这问题,可是自尊心又不容许他这样做,而在拚命思考下,他终于想到了办法,虽然有点麻烦,但重要的是暂时解决了问题。

  暂时。

  靠!假如帕克肯教他“荧惑”…那个催眠人类,让其不知不觉被血的技巧,这个问题根本不会是问题,X的!他一定是故意的!

  第一名死者是女,案件则发生在两天前。

  死者最后被目击和某名男子到某条巷子内易,那家伙勒死她,再伸出尖牙,咬着死者脖子,着血的时候,恰巧有名目击者路过,把那男人吓走。

  不,用证人的说法是:凶手用血红的双目瞪着他,有着外冒犬齿而且沾上血迹的嘴发出咆哮,然后急促攀越垂直的墙壁逃去。

  虽然自己的养母法医康薇尔验尸后,表示死者脖子上有两个平行,距离一如人类犬齿长短的咬痕伤口,现场血迹也和死者体内残留血总量不符。

  但问题是,那名目击者是个酒鬼兼毒虫,体内血的酒浓度高到…不,是酒内只有几滴血,所以没有人认真看待他的证词,尤其是后半段。

  除了身为血鬼的银凌海。

  自己的“上辈”要探员尊称她作“师父”的雯妮莎说过,血鬼有三种摄食方法,第一种是把人类变成自己的“血仆”提供血,但只有少部分血鬼做得到。

  第二种是“荧惑”即暂时催眠目标人类,待取某个分量的血后才放走对方,事后那人不会留下伤口及记忆。第三种则很简单,袭击人类,直接杀人取血。

  而这次又和之前的案件相似,都是自己的那种怪物…不“黑暗生物”所造的吗?

  他想请雯妮莎帮忙,对方却摆出一贯爱理不理的样子。

  车厢内忽然响起蓝色多瑙河的电子音乐。

  沉思中的探员忙掏出行动电话。

  “喂,我是银凌海。”

  “阿海吗?是我力高大爷啦,实在太过分啦!”电话另一头传来好友兼警队的拍挡:黑人青年力高·阿柏奇开朗的声音。

  “有案件吗,阿高?”

  “不,但是情况超级糟糕,实在太过分啦!”力高说着一贯没有意义的口头禅“就像你和一夜情的对象嘿咻后,她告诉你她的确只有二十五岁,不过是三十年前的事,是第二糟的。”

  “呃,那第一糟呢?”虽然明知是科打诨,但总让人还是忍不住想追问,力高在口秀方面甚有天分。

  “第一糟?那就是,她的确只有二十五岁,不过是十年后的事啊。”

  “…”“别太悲伤,我的朋友,幽默感这回事是要讲天分的。”力高又兴奋道:“对了对了,我昨天送爱莉回家,就是那个在内部调查科工作的那个,我们之后还一起…”

  “阿高,这方面的详情我不想知道。”

  “噢,兄弟,你在害羞吗?”

  “不,我怕听了后会鼻血。”

  “别说傻话了,搞不好知道某些好玩事情后,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喔。”

  “老实说,我已经踏进了一个很古怪的世界,不可思议得让人想跳湖。”血鬼侦探叹了口气,道。

  “别装了,你这乖宝宝会干出什么坏事来?顶多是停车等候时没关引擎那种级数吧。啊!险些被你岔开话题了,你道爱莉她告诉了我什么来着?实在太过分啦!是超级震撼大消息啊!我们的新队长原来已经来了哥特市!”

  “是是,所以?”银凌海没好气的道。

  “老天,你没有好奇心的吗?根据我力高大爷搜集回来的情报,那人可传奇得很,在大学时代已经锋芒毕,先后待过烟酒械管理局、扫毒署。首发又是前联邦调查局的行为科学小组的成员,这么厉害的人为什么会屈就到这儿当一名小小的凶杀组队长?”

  “小小的凶杀组?你会被围殴的,阿高。”

  “放心吧,没有人敢动我的,我可是个掌握警队内九成美女电话号码、三围及内衣颜色花样的…咳咳咳,总之这个不是重点。

  “根据爱莉告诉我的机密情报,原来那人在调查局时,主导某宗案件的调查时,盯上了某个位高权重的参议员,结果最后却发现冤枉好人,所以被贬至这儿。”

  “你应该转职到中情局去的,阿高,他们需要你。”

  “怎可以?我可是警队内风靡万千女、改进社会风气、刺警队士气,提高青少年内涵,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啊,总之要是没有我,警队就不是警队啦,哇哈哈。说真的,我急不及待看到“毒蛇”面对那名空降部队时的委屈表情。”

  “嗯,大概吧。”

  自从银凌海的养父,哥特市凶杀组组长,莫凡死后“毒蛇”尼考尔一直担任代理队长一职,最近高层终于决定正式的人事任命,但却并非把他正式调升作队长,而是从别处调配,故力高才有此语。

  虽说银凌海相信毒蛇是那种安于当副手,而且作Number2比作领袖更出色的人,不过他不想扫了好友的兴头。

  “对了,言归正传,卡查刚搬新家,大伙儿今天晚上到他那儿狂一晚,你要来吗?”

  “谢了,阿高,不过我有事…”

  “老天,又是这个答案!你最近怎么啦,自从狼人一案后,就老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兄弟,我知道原因,不过你别太过分啦!”

  “阿高,你知道…”

  “当然了!”话筒传来对方神气的哼的一声,他再道:“你以为装忧郁,就可以在警队最受男子排行榜超越我了吗?你太天真啦!我告诉你,男人的帅气是由内涵决定的啊!”“…”“好吧,兄弟,你到底怕什么?不过是好酒、美食以及人群而已。”

  是的,我很怕,因为我是头怪物,我是个连一个爱上自己的女孩,也可以毫不犹豫地的怪物,所以我很怕。

  “不,阿高,我真的有事。”

  “好吧好吧,卡查的新居地址我用简讯传给你,你改变主意的话就来吧。”

  “谢了,阿高,玩得开心点。”

  “你认为我不会…噢,那边的那个小姐…实在太过分啦,现在女的衣服线愈来低啦!实在太过分啦!作为一个有为的青年,我一定要好好上前鼓励…不,纠正这种风气…”

  车子沿公路高速飞奔,窗外的景也逐渐改变,霓虹灯及建筑物由树木及林地取代。

  汽车在一道铁栅栏的铁闸门处停下。

  闸门及雕有螺旋花纹的铁枝上布满铁锈,门旁的青铜牌子上隐约看到几行字体:“哥特市圣尼尔公立墓园,南门。”

  墓园有近百年历史,是哥特市最古老的墓地,不少参与二次大战及越战的将士都埋葬在此处,这儿也是狄拉死亡之旅的终点。

  银凌海轻轻一跃,轻巧越过近三米高的铁栅栏,落到园中铺满小碎石的小径处。

  入夜后的墓园静如鬼域,虽然市政府的管理部门宣称夜间会有人定时巡逻,不过自发现尸体,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些措施只在文件上出现过。

  银白的月芒和星光是此地唯一的光源。天使、十字架等墓碑上的雕刻在微光下变成只剩下模糊轮廓,毫无立体感的剪影,吹来的风带着十二月才有的寒意,树木彷佛提早宣告冬天的早临而尽叶子,剩下光秃秃的枝桠,一如洗过的死人手指。

  为什么?为什么凶手要跑来这儿弃尸?为什么在尸体上绑上蝴蝶结?为什么只在第一次做案时血?

  还有,为什么要杀人?

  唯一的活物在这个死荫之地沿着小路蹒跚独行,狄拉的尸体就躺在前方的小丘处,脖子上的蝴蝶结是用她内衣绑成的,银凌海记得自己和力高到达现场时,刚好看到女孩那伤心得昏倒了的母亲被抬上救护车。

  你真的是我的“同类”吗?该死,你已经杀了两个人了,你到底在想什么?你下一步要干啥?

  倏地如回答探员的疑问般,一具倒在地上的人体赫然映照在探员的视网膜上。

  一具女尸体就躺着狄拉伏尸的同一地点处。

  银凌海慌忙趋前察看,愤怒和惊讶都写在他俊朗的脸上。

  女大约二十至三十许间,从的肤判断应该是拉丁美州血统,一头如波般鬈曲长发。

  而在精致的五官上,最叫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双有如刺剑(estoc)般的眉毛,以及坚,彷佛带着强大意志力的下颔,比起什么可怜的被害者,假寐中的战争女神会是更贴切的比喻。

  然后,女子倏地睁开双目,略带茶的双眸子看着银凌海。

  “呃?”瞬间探员的心脏涌至喉头的位置。

  女子利落地站起,先伸展一下四肢,再向银凌海笑笑,道:“你好,我看过你们所有组员的数据了,你应该是…银凌海,银探员吧。”

  “嗯…我是…请问小姐你是谁?还有,躺在这儿干吗?”对方的说话和态度令银凌海惊讶得下颔快要掉到地上。

  “观察命案现场,模拟被害者状况,尝试从被害者的角度思考案情。”

  “什么?小姐,请问你到底是…”

  “梵歌。西西妮亚·梵歌,刚调职至哥特市凶杀组担任队长一职,也即是你的新上司。”

  “长…长官…”探员的下颔这次真的完全掉到地上。  wWW.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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