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仍然是一个对小说如何评价的问题,但对于一个写小说的人来说,这更多却是一个实践论和创作论的问题。什么样的小说才是好小说,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管是从形式还是內容来说,小说都有无限的可能,既然其本⾝有无限的可能,那么对它的评价也应该有无限的可能,也就是说有无数个标准。再说了,就像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的艺术本质是它什么也不是,既然什么也不是,对它的评价当然也就有种种可能——或者说,每一种确定的评价也许都会显得过于武断。
当然,这并不是说小说是不可能评价的。这像对人的评价。燕瘦环肥,各有所好,再加上情人眼里出西施,对美的评价,可以说美无定法。但是,历史上还是留下了那么多公认的美人。即使在今天,在这个审美多元化的今天,还可以进行世界姐小评选,可见,还是有一个评价的标准。所以,对于人的美,我们可以说美的就是美的。对于小说,我们也可以说,好的还是好的。像曹雪芹的《红楼梦》,像鲁迅的小说,像沈从文的《边城》,像萧红的《呼兰河传》,像张爱玲的一些小说如《金锁记》,再像当代的张炜的《九月寓言》,王安忆的《长恨歌》,韩少功的《马桥词典》等,我们不敢说永远,但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內,它们都会是公认的好小说。所以,好的就是好的。
那么,好小说的标准有哪些呢?我想,首先要好看。不管什么时期,也不管是什么嘲流和主义的小说,都不应该拒绝小说阅读的悦愉。即使那些想以艰涩和深奥为追求目标的小说家,也应该力求行文的好看。一篇让人无法往深处阅读的小说,怎么说也不可能算是好小说。除非那是一个不以文本阅读为评价标准的阅读时代。小说可以有很多种追求,但有一种追求是不能缺少的,也是小说追求的底线,那就是:好看,即小说阅读的悦愉。这其实也是小说永远都不可能完全被影视之类的现代媒介取代的最重要的理由。有阅读经验的人都明⽩这一点,拿着一本书,看着⽩纸黑字,感受着字里行间的那份机敏与灵,进⼊文字营造的那个联想的、自我完善和修补的艺术世界,这份快乐,只有阅读才有的快乐,是其它一切媒介所无法营造的快乐。这种对比,当我们阅读《红楼梦》和看电影或影视剧《红楼梦》的不同感受就能说明这一点。这一点,也让我们相信,只要文字存在,文学就永远不会消失。小说的好看,可以是语言层面的,也可以是细节层面的,也可以是故事情节层面的,甚至,可以仅仅是因为小说的绝妙的想象——当然,这也可以归⼊故事情节层面。其次,一篇小说要有所发现。没有发现在这之前所未发现的发现的小说是不道德的。一个小说家,重复没有发现的书写,那既是对书写生命的一种浪费,也是对读者的一种浪费。在写每一篇小说前都应该慎重下笔,都应该问一下自己:这篇小说,我有所发现吗?当然,好的小说还应该是我们生活或世界的寓言或神话。小说不是对现实的写照,也不是对现实的总结,小说是对现实的一种自以为是的发现和理解,是对我们生活和世界的对话和想象。一个对我们的生活和世界了如指掌能说出一二三四的人,是不适合的写小说的,或者说,他写的不是小说;同样,一个从来没有发现我们的生活和世界惊奇一面的人,也是不能写小说的。在古人那里,小说的表现形式就是看到打雷下雨而想象出雷公雷⺟的世界,或者,把不理解的东西“寓意于言”但又“意在言外”这个世界永远不可能完全被我们理解,我们的理解只是我们创造的神话或寓言,这就是我们写小说的必要,我们需要创造我们今天的神话和寓言,也就是我们试图要赋予这个世界的形式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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