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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猫小说网 > 诗歌散文 > 爱的反方向文集  作者:爱的反方向 书号:1649  时间:2013/12/27  字数:5056 
上一章   ‮菊·残‬    下一章 ( → )
   上天给了我一个不该得到的你,在我想拥有之后,却又狠心地把你掳走了。我站在云端,一遍一遍地问着自己,为什么掉下的泪总是热的。上天告诉我是因为离别。我笑了笑,停止了哭泣。因为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你,这时我知道了,因为我爱你。

  (一)

  深秋,开了微凉的醉意,风吹过,凋谢了脚下一地的花痕,悲凉而怜悯。清晨淡淡的薄雾,弥漫在安安静静的尽头,把人的珠,染成了透明的深黄,一滴一滴,滚动在被岁月踏过的枯叶上。夜的序章,遮蔽了黎明慌乱的开场,安静的绽放。纯白的霜上,印下了白色看不见的忧伤,沉默的收场。我低下头,写下了秋的沧桑。

  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这样的画面里穿梭,尽管它看上去很荒凉,我还是会一步一步,走着这永远都没有尽头的节奏。感受自然,感受无言,感受寂寞。我喜欢秋天,一如我喜欢孤独,一个人的孤独。就这样的走在这个城市,不回头的,一直走下去,一如我的从前,走过去的,就永远的走过去了;错了的,就永远的错了。因为我知道,回去,结局始终无法改变。

  大一的生活很轻松,没有一点规律,对于我这样一个在笼子里困久了的鸟儿,就象重新获得了天空,重新获得了自由,不管外面有没有食物,有没有家,我都会一如既往的前进。我向往自由,向往天空,向往无拘无束,我两手空空,没有必备的旅行包,也没有mp3随身听,跟随我的只有脚步,影子,天空。

  来到这个城市,一切都是陌生的。街道,面孔,天空,每天见到的,都是如此。相对而言,我更喜欢那一尘不染的天空。抬头,偶尔也会有鸟儿留下的痕迹,我想也许它和我一样,只是这个城市的者。这座城市离我的家乡很远,很远很远,远得我都不知道要用多少个脚印才能走过来,离开了那个熟悉的、伤感的故土,来到了这个陌生的、美丽的城市,只是为了。北京,我穿梭过这里的一条街又一条街,我不知道这样是为了什么,我所看到的只有前方的路,遥远而陌生的。或许有一天我会停下脚步,但是我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二)

  外面雨越下越大,和朋友吃完饭已是九点多了,透过窗帘,霓虹灯照出的雨夜很美丽,这是一种感的美,美丽的遥不可及。朋友要我和他们一起回学校,快回去吧,明天还要上课。浩说。我笑着摇了摇头,撑起伞独自走进了雨幕中。街道上行人匆匆,汽车一辆又一辆穿过,溅起透明的光,再落下。我喜欢这里的夜,如画;一如我喜欢雨,如歌。我一直跟着这如泣的节奏走,雨水打了脚上的鞋,浸透了我的皮肤。行人渐渐稀少,我也不知道走了多远。走着走着,我看到正前方有一个女孩子也正慢慢走着,而且没有撑伞,看起来应该比我有兴致,我快步走了过去。走到跟前,才看清,女孩拿着一个大大的背包,看起来分量很重,女孩衣服被雨水浇的很彻底。我看了她一眼,她也看到了我,停了下来。我看到她前别着一枚校徽,我认得,那是我们学校的,只是我没带。我帮你吧。我告诉她。她又看了我一眼,没等她答应,我就街过背包,把伞放到我们中间,很仗义的样子。谢谢。她对我说。怎么这么晚了还一个人走在这里?我问她。她没有说话,我转过头,看到她眼睛红红的。恩,我回家,可是雨下大了,没有车,我只好步行了。她注意到我在看她,脸微微红了一下。为了避免遭到怀疑,我告诉她我们是一个学校的,然后做了一下自我介绍,开始她还不相信,也难怪,我可能长得太帅了吧?最后我把我的学生证又给了她看,她才收起戒心。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开始问我。随便走走。我笑着回答。我刚说完就觉得后悔了,她会不会以为我在偷偷的故意跟踪她,完了。我们学的是同一个专业,我也是学计算机的,我念大二,叫馨儿。她说。还好,她没有想歪,我松了一口气。很有诗意的名字。我故作深沉地说。说完,我又偷偷看了她一眼,看她有什么反应,她勾起嘴角,一个羞涩的微笑便出现在了脸上,我当时就看傻了,她脸上有一个浅浅的酒窝,这是我所始料不及的,简直太完美了。我看见她低着头,我赶紧扭过了头,极力掩饰着我暗自的高兴。我很绅士地了外衣,递给了她,她没有拒绝。之后便是一阵沉默,我也没有再说什么话。很快,她告诉我说到了。我把她送到门外,我还再想往里面送,她说,谢谢你了,明天再见。我“哦”了一声,把背包递给她,接过衣服,就要往回走。明天再见啊。她又说了一句。我回头笑了笑,撑伞往雨中走去。衣服上,一股淡淡的清香弥漫起来,很轻很轻。回头,见她还站在那里,我想这时肯定是我英俊的外表发挥了作用,我冲她很潇洒地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因为我在电视里面看到的英雄都是如此的豪,但是没有走多远,我就趴在了水里,脚滑了,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莫过如此也。我回头,幸好她已经走了,我暗自庆幸。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头,透过雨伞,我看到了夜空,很美。馨儿。我轻轻地说了了声。

  下午,我和浩去图书馆,在进门时见馨儿在远处向我挥手,我一溜烟跑了过去,速度快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吃惊。借书吗?馨儿问我。是啊。我这时才看到她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孩,高高的个子。子言。我回头,见浩在向这个男孩打招呼。这么巧,都来借书吗?男孩的嘴角划过一丝微笑。是啊,需要查一些资料。浩说。这时馨儿拉着男孩的手为我们做了一下介绍。速度不慢嘛。男孩说着向我伸出了手。那是。我做出个潇洒的动作然后很使劲地跟他握了握手。然后我们随便聊了几句就走了。路上我问浩,你认识那个男孩?我们一起念过高中,怎么了,浩说,你和那个女孩认识?我没有回答又问,那个女孩是他女朋友?她刚才不是向你介绍过了吗?浩说,昨晚她和子言闹了,负气回家了,今天又好了。我“哦”了一声,低下头去走路。我这才想起她昨晚眼睛怎么红红的,突然间我感觉心里像满了一样难受,忧伤一页页的写在空中,像上初中时看化学老师做化学反应那样一样的难以理解。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天空明媚的还是那样的一尘不染,那里或许有一只漂泊的鸟儿刚刚飞过,空气中还留有一抹流离的痕迹。

  (三)

  又是一个星期天,我还是一如从前的。这样只是为了不让自己停下脚步,就这样我穿梭过一条街又一条街,陌生而熟悉。HI,东东。我抬头,看见馨儿在阳台上大声的叫着我。我停住脚步,才发现这里是馨儿的家。馨儿跑下楼,让我去她家里玩,我装作应酬,一副正人君子样脸严肃得比她走得还快,我暗自得意,我本来是无意随着脚步走的,没想到竟然走到了馨儿的家,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二楼,很快就上来了。她家里很宽敞,收拾得也很干净,墙壁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周杰伦海报,很显眼。窗台上放着几盆不知名的花,开得很大很漂亮,金黄的花簇波澜起伏,微卷的花蕊散发出一阵阵幽香,我想这是不是馨儿知道今天我会来而特意为我准备的呢。馨儿打断我的思路告诉我说,这是‮花菊‬,很忧郁的一种花。哦,那它怎么在这个季节还在开花?我问她。她是在深秋开花,一直可以持续到寒冬。馨儿说。你喜欢‮花菊‬吗?我看着她的眼睛,突然间我感觉馨儿此刻很美丽,不是在此之前我想象中的那种,而是像眼前的‮花菊‬一样的美丽、忧郁,是一种不可触摸的宁静。恩。馨儿用力地点点头,你喜欢吗?她问我。我本来想说此刻我都喜欢得掉渣了,但是由于形象的问题,我还是摆出了一个很深沉的样子,毕竟是刚认识的嘛。老师教过我在与人交谈时一定要有很稳重的表情,这样才能让别人感觉到你有成感,才会慢慢的依靠你,注意,一定要掌握好眼神的表达,当老师又狠狠地重复这个问题时,我记得老师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看着我的,也难怪,那时我老师长得太漂亮了,我想那时我的眼神肯定表达得非常到位。于是我用很凄的眼神看着‮花菊‬,很伤感地说,我也喜欢,不知怎么我总是感觉它很孤独。我看到馨儿的脸上弥漫出一阵阵忧伤,好长一会儿,馨儿脸上又出了很纯洁的笑容,这时我就知道是我的表情起了作用,此刻的我才深深地感觉到学习还是很有用处的。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在街上走?馨儿笑着问我。这是个我自己也不能回答的问题,也是我一直思考却始终没有答案的问题。我看了很长一会儿‮花菊‬然后告诉她,,追逐,远方,云彩曾经告诉过我,每一片天空下面都会有一个孤独的者,而且会一直到死,你相信吗?阳光透过窗台一片片洒下来,斑驳的碎片落成一个个美丽的剪影,显得决绝而不乏质感。恩,我怎么听不懂?馨儿闪着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不解地看着我。我没有再说什么话,就这样看着她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静静的,美丽如秋。下次让我和你一起去吧。馨儿调皮地说。好啊,只要到时不要跟着我走丢了,我就放心了。我笑着说。这时,我看太阳已经跑到了正南方,我就故意装出一副拉不住的恣肆大声说,我该走了。于是我头一甩,迈着大步往门外走去,节奏慢得我自己就可以数出走一步要几分钟。果然不出我所料,刚走到第二步,馨儿就拉住了我,这都是我意料之中的事,可见我还是很有先见之名的。我在得意之中也没有失去理智,我没有挣扎,我知道我一挣扎,就会有很大可能跟着我落在半空的脚走,于是我就当仁不让地坐了下来,我想真是太及时了。馨儿说,上次你送我回家,我还没有感谢你呢。我嘴角勾出一个很完美的笑,我问怎么就你一个人啊,你爸爸妈妈呢?因为我来到她家还没有见过她老爸老妈,这时我才想起来。我爸和我妈今天上班不回家。馨儿说着进了厨房。我很久才从吃惊中缓过来,她爸和她妈不在家,这可是我始终都没有想到的。我压抑住我心里的兴奋,很冷静地思考着,我这个人的最大好处就是遇惊不,这可能与我上课时老师问我问题我从容地站起来说我不会有很大联系,因为我听别人说过凡事都是锻炼出来的。突然我又一惊,电视里面有歹徒劫时总是先把猎物骗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做饭时再把药倒进饭里让他(她)喝了之后然后行凶,这会不会是一个陷阱?但我转念又一想,馨儿长得好像并不像好之徒,再说,为了保持我幽雅的风度和我君子的形象即使有刀山火海我也要上和下。我闭上眼睛,我想我就牺牲一回吧,谁让我长得那么帅呢?不一会儿,厨房就飘起了诡异的香味,我坐怀不,极力保持着我优雅的形象欣赏着‮花菊‬。很快我用眼光的余角鳖见桌子上摆满了菜,我装做没看见,直到馨儿大声的叫我,我想牺牲的时刻到了,勇敢一点吧,英雄。我跨着大步走了过去。馨儿做的饭很好吃,当我吃第一口的时候我就已经隐约看到馨儿在我晕倒之后蹂躏我的画面。我想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必顾及什么了,我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因为在我心中大侠往往都是有这样的豪气概的,况且这饭也是不要钱的。我脸绷得紧紧的,俨然一副威武不能屈的模样,很快摆在桌上的一桌菜有半桌已经被我扫而空了,我面带着微笑伸长了胳膊去夹放在馨儿面前几乎都没有动的菜,馨儿很害羞,低着头慢慢吃饭但又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这在表面上看上去是淑女形象,但这是我,我与别人是不同的,有太大的不同,精确地概括一句话就是我太聪明了。据我推测作案人员在行凶作案之前都是半低着头,以掩盖他(她)的动机以免被人看出破绽,可是他(她)选择的是我而不是别人,这就不能以一般的小计俩所能惑的,我不知不觉地发出了得意的笑声。当然,笑声的大小还是由我控制的,现在显然还不合时宜,笑声不能太过夸张,不然的话敌人一旦发现就会提前动手,束战束决的。我早说过的,我是有先见之名的,什么陷阱招数我都会一眼察觉。突然之间,我感觉房间的诡异气氛骤然升了起来,我知道阴谋已经开始,奇怪,我怎么还没有晕倒?我有些奇怪,哦,很快我知道了答案。这可能跟我上午喝了大量的可口可乐有关,据江湖传,喝有三瓶以上的可口可乐能起到强功抗毒的作用,再加上我深厚的内力和英俊的外表怎么会轻易地被倒呢。嘿嘿。突然,一阵阵冷气扑面而来,我看时机已到,不必再隐藏了,我用幻影移形手法用筷子以零点零一秒的速度夹住了馨儿手中的筷子。馨儿一怔,才发现我已经吃完了饭,就赶快站起身说,呵呵,你一个大男孩子家收拾什么碗筷,怎么样,饭吃得合不合胃口?我这时才真切地感觉到原来那一阵阵冷气是从窗台刮来的,窗户开着,外面阳光明媚,微凉的秋风带着悲凉轻轻地划过,温暖如。我以无比敏捷的机智很快恢复了我从容镇定的潇洒。我淡淡一笑,很好,非常有品位,从你身上我能看到我的影子。馨儿低头浅浅一笑,这次我没有看到阴谋,而是看到了无与伦比的美丽,印在了我的心上。我这时才知道,兵书看多了,在看法上很容易产生误差。我看着馨儿一样样的把碗筷收起,然后再端走,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感觉心中暖暖的,这是一种我从未有过的感觉。  Www.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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