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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猫小说网 > 热门小说 > 不放手(叔嫂)  作者:白日梦试验田 书号:35380  时间:2024/3/21  字数: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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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照片里一直有林伯承,从一开始的不耐烦,到慢慢淡定,再到笑着地融入,还抱着小鹿嘉一起吹蜡烛。六岁之后,林母就从照片里缺失了,她得腺癌晚期,自尽在浴缸中。确切地说。

  她是被外面的小三小四们气死了。林母本是富家女,为爱情嫁给了家道中落的林父,用娘家势力帮他东山再起。可贪爱的女人往往过得不如贪财的女人。林父飞黄腾达后,他的私生活也跟着起了。还有了私生子。

  男人的偏爱是小三作恶的底气,那些女人与林父登报秀恩爱,撕掉了林母的所有颜面,甚至大半夜打电话进来咒骂她。

  生育带来了身体的亏损,再加上糟糕的婚姻,郁气伤身,林母才四十出头就撒手人寰,而林家的继母,也是小三之一,则在林母逝世仅一年,就登堂入室。

  也是因为这层原因,林伯承和林仲启都厌极了私生活混乱的人,也都洁身自好,绝不做像林父一样的人。

  再后来,林伯承也从照片里缺失了,他十八岁时去英国留学了。照片里只剩少年林仲启和少女鹿嘉笑着闹着,歪戴着生日帽,互相在对方脸上抹蛋糕。

  最后一张照片是两人22岁的生日照。已经读大学的林仲启阳光帅气,戴着的大链子,着脸要去贴鹿嘉。

  鹿嘉黑长直的头发,柔美文艺的白裙,明明是一个文艺女神,嫌弃地用手把林仲启的傻脸推开。再后来,鹿嘉嫁给了林伯承,林仲启游历异国,也没有双人生日宴的照片了。

  看着晶屏里的轮播的照片,鹿嘉好似重新过了一遍童年和少年。时间是神奇的魔法师,将团子变成萌娃、变成活泼的女童、变成秀丽的少女。

  最后成了端庄人妇,而她的身边一直有林仲启,他也从调皮的男童、变成阳光的少年,最后,林仲启将成为一个高大潇洒的男人…利落的寸头,小麦色的肌肤,隐隐透着肌的身形,充满野的眉眼,微着白牙,阳光毫不吝啬地从他身上散发而来。林仲启站在大厅,在鹿嘉前方站着,笑着,对她挥挥手。

  “嘉嘉,生日快乐。”他好像等候了许久,终于从阴暗中,走到了光亮下。“阿启,生日快乐!”鹿嘉也咧嘴笑着回应,像回到了那个不问世事的少女。

  她的脚不自觉地想走近林仲启,缩短两人隔着的距离,他们两个人本就从小一起长大,没心没肺地打打闹闹,互骂互逗,两个人从来不会这么遥遥地对站着。

  是误会,是世俗,是身份,隔开了他们。林伯承下意识地将鹿嘉挡在了身后,也挡住了她上前的路,他也在笑,笑得眼里带刀,也话里有话。

  “阿启,你该叫小嘉嫂子。”林仲启挑挑眉,带着几分挑衅和故意恶心人的劲儿。“哥,我和鹿嘉同年同生,标准的青梅竹马,生日都一起过的。可惜,中间出了些事儿,现在好不容易重新办一回,你还讲那么多规矩。哥,你也太没意思了。”

  两兄弟幼年丧母,弟弟林仲启是他林伯承一手带大的,没有人比他林伯承更了解自己弟弟。林伯承确定了。

  林仲启就是故意的,故意利用生日宴高调炫耀。林仲启故意把生日会搞得像婚宴一样浪漫,还把他和鹿嘉的以前的照片放在最醒目的地方招摇,让林伯承这个当丈夫的像个电灯泡一样无用且碍眼。

  偏偏还让林伯承挑不出错,只能被迫接受,还要微笑送上祝福。贼心不死,实在是可恶!林伯承真想像小时候一样,一脚踢在弟弟的股上,再把这个臭小子按地上,骑他身上揍一顿,再劈头盖脸地教育他一番,直到这臭小子乖顺地低头贴墙罚站。

  “伯承来啦!”鹿母热情的声音从二楼传来,打破了两兄弟的暗地互刺。明明鹿母的声音温柔似水,鹿嘉却应反应似的,立刻抬头、、收腹、并腿、微笑,像听到了指令的机器人。鹿嘉害怕自己的母亲。

  ***明明鹿母的声音温柔似水,鹿嘉却应反应似的,立刻抬头、、收腹、并腿、微笑,像听到了指令的机器人。鹿嘉害怕自己的母亲。鹿家是儒商出身,鹿母也来自书香门第,家风保守极了,甚至是古板。

  鹿嘉又是长女,自小就被母亲严格管束…譬如晚9点的门,六分的饭食,只穿过膝的裙子,最多三分之二锁骨的衣领,宁愿冻死也不能穿黑丝等等。

  也正是因为鹿母的严格管束,在五光十的富二代圈,鹿嘉干净得像小傻子,直到上大学才了林仲启这么一个男朋友,但也是这些灭人的管教,离经叛道会像野火在旷野中悄悄燃起,从不起眼到火势冲天。鹿母扶着红木楼梯下楼。

  五十多岁的鹿母风韵犹存,一身定制的墨红色中式长裙,没有一丝碎发散落的高盘发,脖子上挂着个绿得发亮的翡翠弥勒佛牌。

  “妈。”林伯承握紧了鹿嘉搭在他胳膊上的手,给予她力量,同时礼貌地对从楼梯上下来的鹿母打招呼。鹿嘉机械地微笑,回应母亲居高临下的打量与审视。

  她今穿得是淑女的浅粉呢香奈儿套装,配端庄的珍珠耳饰,头发一丝不苟地盘起,连鞋跟都是保守的中低跟。鹿母满意地点头。

  她骄傲自己的女儿是规矩的,是符合主对媳妇的要求的,而她是合格媳妇的培养者,这真是可以载入墓志铭的伟大功绩啊。

  “干妈,您这身定制的唐装实在太好看了。只有上海老裁铺才有这水平,低调又有范。”林仲启微躬高大的身子,亲昵地扶住鹿母的胳膊,他小麦色的脸上浮现雪白的牙,笑得阳光肆意,嘴甜赛

  鹿母立刻笑得褶皱埋住了眼,回握林仲启。“哎呦呦,干妈就爱听你说话。这么多年也不回国看干妈,一回来就特意找我要那么多老相片,说要办这生日会。

  也是,我们都多久没好好热闹热闹了?”林仲启小时候太调皮了。属哈士奇的,三天能拆两回家,许是为了让自己少挨打。

  他开发了嘴甜的技能,又和鹿嘉一起长大,鹿母也就格外偏爱他。鹿母环视着成稳重的林伯承、黝黑阳光的林仲启、娴雅端庄的鹿嘉,三个人昨天还是吵吵闹闹的孩子,今天就成了高高大大的青年人。

  鹿母感慨道:“时间真快啊…你们一下子就都长大。”望着林伯承和鹿嘉模范夫样,鹿鹿母又想起了他们小时候的趣事。

  “大概嘉嘉三岁的时候吧,阿启和嘉嘉天天在腻一起玩,两人关系好的不得了。我就问阿启,长大娶鹿嘉好不好?”那时候还没变黑的林仲启正在和鹿嘉玩过家家。

  他演爸爸,端着塑料菜盆,衣衫上还残留着可疑的水渍,一脸纯真地对干妈许诺。“我长大只娶嘉嘉。”扮演妈妈的鹿嘉烧了一锅塑料鱼,嫌弃地倒进了林仲启的碗里,气地抗议道。

  “我才不要嫁他呢!”那时候的林仲启还没鹿嘉高,两小孩见面不超过一小时,必然会因为玩具、电视频道、过家家的角色吵起来,虽然他们很快会和好,但哪个女孩想嫁给天天和自己抢玩具的人。  Www.LaNm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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