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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猫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异界祭司 作者:我爱白石洲 | 书号:3847 时间:2014/5/18 字数:6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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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探险队 队伍继续向西走了十多天,碰见过一些低阶魔兽,除了逃掉的以外,其余的都成了战士们的战利品,中阶的魔兽只是碰到过一只袋狼,但狡猾的袋狼远远地就躲开了这支队伍,让里维斯特一帮家伙好不郁闷。 要找的圣狮连影子都看不到,刘刚还真有点着急了,钟奇长老就劝他,圣狮那是那么好找的? 其它人都很镇定,这次出行不需打猎又准备充足,还有长老带队,年轻的战士拿着新发的矛劲头十足。部落里放牧时,有时候去寻找外面走失的家畜,在外边过个几十天都很正常,这点路程根本不算个事。 可刘刚那里经历过这些?尤其今天早上,一时兴起走了一段路,脚上起了好几个水泡,更是让刘刚不,老老实实地爬到维维背上去了。 刘刚这身行头是劳尔太太的手艺,一身麻料的衣剪裁的非常合身,脚腕处用皮带扎紧,间一抹宽带,脚上是野猪皮做的靴子,还有支一米五长的老胡桃木杖。 这会儿刘刚正头顶草帽,苦着眉头坐在‘维维’那宽宽的后背上着红肿的脚丫。 对劳尔一家,刘刚有着特别的感情,不仅仅是劳尔救过自己,他们一家对他的照顾让刘刚感到就跟自己在家里一样,细心的劳尔太太让他时时想起远在异乡的母亲。 出发前,刘刚特地将那个精美的ZIPPON打火机送给了劳尔太太,虽然劳尔太太胡萝卜一样的手指要打着火机很困难,但这一点都没有影响到劳尔太太收到礼物时的喜悦心情。 早上一时兴起,刘刚在草地上走了两个钟头,忘了挽紧脚脖的口,结果被一些虫子狠狠咬了几口,脚就变成了猪脚。 钟奇长老稍稍加快了些队伍的步伐。 钟奇长老今年有一百岁了,精神的很,身体不算高大但很结实,长老在部落里的布尔族算年龄比较大的了,正常来讲,布尔族比蒙的寿元可以到一百六,但因为幼儿存活率不高,生活困难,还有部落间经常的战斗和低劣的医疗水平,致使比蒙人口增长率一直很低。 虽然种族众多,但比蒙总人口还不及人类的百分之一,劳尔部落自在这里落脚,二十多年以来生活安定,人口到增加了一些,这附近最大的部落就是他们了,小日子过的比以前在王国老家还要好一些。 这会儿正是上午,帝波罗高高挂起,晒得刘刚一点精神都没有。 钟奇和乌达走在最前面,队伍像一条长蛇一样弯弯曲曲的前进,除了刘刚没有精神以外,其它战士虽然也是大把的出汗,但劲头还是足足的。部落里的战士平时放牧和训练可比这会儿辛苦多了,更何况这支队伍里战士都是从整个部落选出来的。 刘刚后来躺在了一辆大车里,身下垫着毯子和苇席,车里的顶棚上还挂着用以驱除蚊虫的艾草。自己身体不是很差啊,怎么才十几天就盯不住了,在狮群中待了四十天都没事,难道在部落里吃了两天好的,反而堕落了? 摇摇头,把这些无聊的想法赶走。看着外面依旧活蹦跳的维萨和克里,靠,看人家那肌块、那石磙一般的身子、充满爆发力的,刘刚又捏了一下自己的肚皮,叹了口气,真是他***没法比! 在车子里,刘刚翻出一本散游笔记看,这是两百多年前的一位人类文豪的手稿,在导师的藏书里面有很多这样的札记,很是珍贵。刘刚这个瘪三手里拿着一本,旁边有一个放满零食的篮子,车子的角落处胡乱堆着几本书本,要是让老头看见,一定会后悔把镯子里的书库交给他。 正看着,车子突然慢慢减速了,不一会就停了下来。“老大,长老去找水了,让我们在前面的小丘上休息一下。”是维萨的声音。 车子已经到了一处小土山下面“这天气真太他妈热了,休息一下正好…慢点走,维萨…哎呀…靠…”刘刚扶着维萨下车了。 “老大,我说背你吧,你还不愿意,嘿嘿,吃苦头了吧…”维萨笑得有些猥琐,扶着刘刚慢慢走上了山顶。 “好小子,够黑的…” “嘿嘿…好说,好说。” 这处小山,实际上称作一个缓坡土丘更合适一些,草原上多是这样的草丘。 乌达坐在他的兽亲兄弟‘达达’,在山顶巡视,战士们不用吩咐,放哨的骑着坐骑去远处放哨,有一些在收拢车骑,剩余的战士都在山坡上熟练的轧着帐篷。 刚一跛一跛地上来时,几个战士已经扎好了个简易地棚子,地上铺好毡毯,四长木支起一块巨大的制好的兽皮,看起来颇像一个凉棚。 这些手艺活,刘刚以前那里见过?看得一个劲儿的叹服,这活儿还真不是自己能干的,筷子的麻绳,就凭自己,还真伺候不了。这一路下来,到是见了很多平时在部落里不曾留意的东西,钟奇长老的各种小玩意更是层出不群,连克里都能把一子、一麻绳,玩出很多花样。 最让刘刚意外的是维萨的长弓,以前也见过他的弓,但这次维萨随身带的弓与以前的都不一样。 在刘刚看来,维萨是有些天赋的,听他讲,这把弓可以在把手处的位置加装了一个藤条做的小枝,加上后,箭稳了好多,开始学箭时还可以起到一定的瞄准作用,他自制的骨制箭头,是三棱开刃的,杀伤力大了好多。 那小枝还颇有点械准星的意思,当时维萨给刘刚介绍他这把弓的时候,是偷偷在大车里面介绍的。 刘刚坐在毯子上看着去下面照看维维的维萨,觉得好玩的。以后维萨要真成了一个手,估计能让很多人大吃一惊吧,嘿嘿,一个玩弓的黑犀牛比蒙? 在比蒙众多种族当中,玩弓箭的不少,但还从来没听说那个黑犀牛比蒙玩弓箭的,黑犀牛比蒙大多身体强壮,脑子简单,浑身厚皮,干活打架都是长项,在战场上最喜欢玩的就是战斧、重锤、狼牙重型武器。 可作为一名好的弓箭手,最主要的是敏锐的感觉、灵活的四肢、良好的平衡感,这那一样是以大条神经著称的黑犀牛所能具备的?不过这个维萨,也的确是气质独特,虽尚未成年,但身体已经发育的只是比部落里最强壮的黑犀牛壮汉里维斯特稍瘦一点而已,眼睛炯炯有神,提溜转,光看眼睛,还真是不像黑犀牛比蒙。 “…维萨,你小子真是天才啊。”刘刚当时一边感叹一边看着弓上加装的那个幼枝,其实刘刚那里懂得武器,但是刘刚看重的是维萨能够有意识的把机械辅助工具加装到武器上,这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而且多少年来,还没有谁这么做过,这那里还是一个头脑简单的比蒙干的事? “是吗?老大,他们都不同意我练习弓箭,我大伯还把我的好多弓藏起来了…”维萨高兴的,毕竟以前还没有谁赞同过他练箭。 “维萨,别听他们扯淡,自己喜欢的就是最适合自己的,别管他们怎么说,你以后就重点联系箭术。” “好嘞,自我学会箭以后,我几个堂兄弟每次捕获的猎物加起来都没有我的多…老大,我看过部落里的一些最好的豪斯族手箭,我敢说,他们没有一个有我得…得远。”部落里有少数豪斯族比蒙附庸,他们身形修长,身体比布尔族稍单薄一些,豪斯一族盛产弓箭手。 “废话,你的胳膊快赶上人家大腿了,亏你好意思说。” “嘿嘿,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是说除了卓儿汗的技术和我差不多,其它的比我差远了…嗯,可能卓儿汗的箭术要稍好一些…” “哈哈…维萨你还真是脸皮厚啊,卓儿汗是部落里最好的弓箭手,就你,还稍好一点?…要不我们叫他过来和你比一下?”刘刚听钟奇长老说过,卓儿汗的箭术完全可以获得王国神箭手‘哲别’的称号,这种精英手在全比蒙王国也不会超过一个联队。 卓儿汗他们家族是当地的土著,人口太少了,在大草原上生活艰难才投靠劳尔部落做了附庸。 “嘿嘿,老大,这就不用了吧…我有几招的确是跟他偷学的呢,可那个家伙现在正是壮年,我才学了几年?再给我一年时间,我的箭法绝对超过他。”维萨一脸的拓油,也不是一般的厚。 “你知道差在那里就行了,以后没事多请教一下卓儿汗…你这支弓有点意思,怎么做的?” “有一次我在打猎时在一条小溪里拣到的一木藤,开始我还以为是条水蛇呢,上面了好多油腻腻的水草,后来我发现这东西非常强韧,就花了些功夫做了这把弓,弓弦是用羚羊的腿筋和我的头发做的…”维萨抚摸着光滑的弓臂,一副含情脉脉的样子。 “行了,快把你的弓收起来把,你的样子恶心死了。” “嘿嘿,老大,让我‘神箭维萨’做您的追随者吧,等闲五、六个根本近不了我身的…” “等你练好箭术再说吧,要不然别指望着我下次再带你出去玩…” “好,老大,这可是你说得…” ×××××××× 队伍在小山上休息,刘刚坐在地上想着维萨的事情,在这冷兵器时代,一个强悍的神手,用膝盖想都知道会有多么大的作用,看来以后有机会得好好培养一下维萨,最好搞些好一点装备,可王国这么缺少金属和工匠,自己差不多又是穷光蛋一个,更何况要是稍好一点的武器装备,恐怕都不是有钱能够买的到手的。他得,刘刚叹了一口气,从那里搞点钱呢? 老头除了个手镯和里面的书库外再没有给自己什么,说起,手镯,还真是个宝贝,刘刚研究了几天以后才发现,手镯里面除了一个自己熟悉的书库外,还有几个单独的空间,其中一个是一个比前面书库扩大十倍都不止的空间,里面的布置和以前那个书库一样,说是个仓库更合适一些,藏书更多,都是一些年代更久远的书籍和手稿,里面甚至有些已经有上万年的历史了,刘刚总算知道些好歹,这间大书库里的东西自己暂时也用不上,就没有动,刘刚很怀疑老头子是否打劫过什么皇家书院一类的地方。 每排书架上都镶嵌着一颗宝蓝色的上千年的玳瑁的珠,能够保持房间内的水分,温度不变,让房间里的东西保存万年不坏。 在另外的几个空间里除了几个长明的魔法灯外,就空空如也了,出发前,刘刚倒是存了很多东西进去,部落里大家送的东西都装了进来,自己的一些零碎就放在原来的书库里。 这些都是他的秘密,手镯的事情除了老头和自己以外谁都不知道,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刘刚明白的很。 天空的帝波罗肆的厉害,大家都在搭好的棚子下面休息,整个原野好像都被晒的没了生气,只有些不知名的小虫子还在草皮下面低低地嘶鸣着,晴空高处有几只黑鹰正飞向极远处的山麓。 “咳,这一路上也没碰到什么厉害点的魔兽,要不然拿下它们,总能给部落换一些农具和武器。”里维斯特一脸的认真和遗憾,一路上随手捕获的动物是不少,可魔兽就很少。 在这个世界上,魔兽不同于动物,它们是更高层次的生命,有着更高的智慧和运用一些特定魔法的能力。它们几乎全身是宝,体内还有收和存储魔力的魔晶。魔晶是很好的魔法材料,高阶魔兽的身体都有着特殊的用途。 大陆上有很多人以捕猎魔兽为生。每年,王国都会向人类出口一定量的魔晶和魔兽材料,这是王国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劳尔部落每年总会碰见几拨冒险来到大草原收购这些东西的商队,部落也会是用这些换一些生活资料。 “是啊,还真是奇怪,我以前听收购魔晶的福克斯商旅说过,草原里应该有很多魔兽的呢。”走过来的克里坐在刘刚下来,递给刘刚一个水壶。 “它们估计被我们给吓跑了吧,哈哈”维萨的话又引起一片笑声。 “你们这群臭小子,知道个,魔兽要是那么好对付,我们部落又怎么会一直不来这里放牧?”乌达走了过来,说:“里维斯特,你跟着起什么哄,去,看看长老他们回来了没有。” 乌达是里维斯特的叔叔,里维斯特不敢反对,嘟囔着走开了。维萨在一边挤眉弄眼,克里笑呵呵地看地上的蚂蚁。 刘刚抹了一下嘴边的水迹,放下水壶,笑着说:“我们这次不是来围猎的,等我在神庙试炼成功以后,想办法搞些武器和装备,咱们再来这里,现在吗,我们还没有什么好一点的武器,用木到底还是差了一些。” 大家又闲聊一会,说到了给刘刚做追随者的事,都吵吵着要给兰提大人做追随者。 在比蒙王国,祭司是智慧的象征,他们是比蒙文明与传统的传承者,要掌管文字、历法、神教祭祀、礼法等等许多方面。 萨满祭司在比蒙王国有着崇高的地位,大多数祭司身体相对较弱,古时候祭司经常外出布教,所以需要一些助手和护卫人员,后来渐渐就形成了这种追随者制度,一个祭司可以拥有一些随从护卫,神庙和王国都会给予认可,当然,这些追随者都要靠祭司自己去想办法养活,神庙只会给予一定程度上的荣誉称号。 这种制度在人数上倒没有限制,一般情况下,每个祭司根据自身条件都会配几位或几十位追随者,再多,就没有必要了,如果有应付不了的局面,自会有神庙出面。这些追随者不同于一般的属下,一旦决定追随某一位祭司,那就意味着将生命和一切荣誉付给了对方,同时,祭司有义务照顾好每一位追随者,他们的一举一动所造成的后果,都要祭司承担。 勇猛的比蒙武士追随伟大的祭司,这也算是王国的一项传统,这是国王也干涉不了的。强大的武士总是以追随一位伟大大祭司为荣,除了自身的好处以外,更能让家族得到很多照顾。 这种制度也跟王国的征兵制度有点关系。在比蒙各族当中,家族观念要超过王国的概念,在人类独立之前,王国根本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形式。后来还是人类的压力迫使各族联合起来抵抗人类,才形成了王国现在的局面。 在王国,虽然有军队,但除了王室的近卫军外,其余部队都是从各大家族轮抽调的,地方上的治安一般由当地大家族自己维持,王国军队一般只负责边防和大型城市的驻防。家族也有自己的家族卫队,一般情况下,家族里最精锐的武士首先入选家族卫队,剩下的才有机会被王国暂时抽调组成王国军队。 所以,一般比蒙武士要在王国出人头地太难了,武士只有投靠大的家族,才有施展才华的一天。现在很多制度都在向人类看齐,尽管很多比蒙看不管,但都无法避免。 数千年以来,王国人口增加了,可领土却在不断的减少,直到这几百年才相对稳定了一些,比蒙各族不得不面对这一切,有些聪明的种族都在或多或少的学习人类,王国内的矛盾益突出,豪门越来越多,互相之间也经常有战事,兼并时而发生,就连普通的祭司都不得不栖身于豪门大族,才能在王国有一席之地。 追随者是一种古老的,以性命相托的制度,在奥丁大陆上闻名遐迩,不过现在的社会组织毕竟比几万年前进步多了,这种制度实际意义并不大,保留了下来,也就为了个传统。现在的祭司基本上都是贵族,有的豪门祭司,出门随行的人员动辄成千上万,甚至还雇佣专门的佣兵团做护卫。 比蒙王国广阔的领土上,大小神庙不计其数,古代很多单个祭司做的事情,现在都是祭司集体以神庙的名义推行,效果比古代的个人主义好多了,毕竟个体的能量是无法同集体相比的。 所以现在的追随者大多就是起个保镖的作用,可在王国的土地上,谁敢对祭司不敬?这个追随者制度说白了就是个摆设,但摆设也还是有其作用的。现在劳尔部落就指望着这个呢,刘刚虽然知道,但还不是很明白这后面的背景,不过,这事从头到尾他都做不了什么主意,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他还没有搞明白呢,很多事情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大伙还在热烈的吵闹着,很多年青的战士都希望跟着刘刚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尤其活跃的是维萨,克里也是一脸抑制不住的向往和激动。刘刚叹了口气,到底都是些热血青年啊。 WWw.LAnMX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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